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27-69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3号建议的答复
红文旅函〔2024〕48号
田维丽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河口县瑶山乡梁子村汉良小组民族文化交流广场建设及活动室修缮资金缺口的建议》第33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程,重点抓好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为提高我州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水平,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动红河州乡村文化振兴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进基层文化阵地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等。其中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就是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统筹建设,不断得到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目前,全州1350个行政村(社区)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每年我局与州财政局协同统筹安排部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实施一批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项目,不断补齐短板,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和服务环境条件。
关于你在建议中提到的河口县瑶山乡梁子村汉良小组民族文化交流广场建设及活动室修缮资金缺口问题,其中文化活动室修缮和民族文化交流广场改造,我们认为十分有必要。针对你提出的请求州级部门解决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涉及民宗委、文旅局等部门。据了解,2024年,河口县收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30万元,根据国家、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资金已全部安排实施6个项目。由于瑶山乡梁子村汉良小组活动室修缮及民族文化交流广场建设属于文化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未予支持。所以,我局将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积极争取有关文化专项经费给予适当支持。多年来,由于州级财政十分吃紧,全州基层的部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都是靠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下达的文化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解决,而今年中央财政文化专项经费因为于年初就已经分配下达完毕,所以只能等到2024年底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5年文化专项经费时,我局再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2025年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文化专项资金时把河口县瑶山乡梁子村汉良小组民族文化交流广场建设及活动室修缮列入补助范围,给予适当资金支持,也恳请你届时对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发挥应有的效益。
感谢你对我州公共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