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17-28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4号建议的答复
红水函〔2024〕34号
肖静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州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的第032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批复治理河道4.1公里,新建堤防长度1.65公里,设计防洪标准(重现期)为1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5级,概算总投资3988.78万元。工程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浆砌石防洪墙和浆砌石护坡已基本建设完成,累计完成投资3300万元。截至目前,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累计到位资金1750万元(中央资金1500万元、县级配套250万元),累计支出1736.69万元。
为确保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按批复内容建设完成,我局将积极向省水利厅进行汇报,尽量争取省级预算内资金能够给予补助;将随时关注中央资金补助政策调整情况,尽量争取中央再给予建设资金补助;积极向州政府领导汇报和向州财政局沟通协调,待州级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可配套工程建设资金时给予优先配套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建设资金。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