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17-06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2号建议的答复
红水函〔2024〕33号
肖静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133段治理工程莲花滩小学段建设资金的建议》的第32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保障河口县莲花滩乡中心小学迁建项目的顺利实施,河口县水务局于2022年2月18日批复了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133段治理工程莲花滩小学段的初步设计报告(河水许〔2022〕1号文件),同年5月项目开工实施。项目未纳入《“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由县级立项审批和实施,防护对象全部位于县域内呈点状,无下游防洪效益,项目的主要事权和支出责任在县级,但可向上争取资金作为项目建设的补助。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多个方面持续协助河口县争取各级资金补助,一是争取列入中央和省级相关规划,二是如有相关政策或者补助资金争取渠道,在申报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促进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效益。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勇,0873-373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