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15-4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0号建议的答复
红水函〔2024〕26号
徐忠平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元阳县马龙河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的第24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帮助协调国家文物局尽快出具哈尼梯田缓冲区建设马龙河水库工程意见”的建议
州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9月15日,经组织红河州遗产研究专家、文物专家及水利专家对马龙河水库工程遗产影响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同意工程选址和建设。2022年3月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将《关于给予批准建设元阳县马龙河水库工程的请示》(红梯管发〔2022〕6号)呈报省文物局后,州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向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汇报,请求给予关心支持。目前,还未收到上级批复意见,州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与上级沟通协调,同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防止未批先建等行为发生。
二、关于“给予元阳县马龙河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及建设资金500万支持”的建议
今年以来,州发展改革委聚焦省、州前期工作经费重点支持领域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真指导、服务全州13县市发展改革局开展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工作。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年度工作推进情况等,在本年度预算内前期经费安排和骏马奖资金分配中统筹考虑,尽可能予以支持。
待项目立项后,根据项目批复的实施方式和资金来源,州级各部门将依据相关政策,积极支持项目争取建设资金。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勇,0873-373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