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14-76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答复
红水函〔2024〕23号
马正学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元阳县东观音山水库工程州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的第22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元阳县东观音山水库工程于2016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12月竣工验收。项目资金来源依据初步设计批复为争取上级补助,州级一次性补助1200万元,其余资金由县自筹解决。
近年受宏观经济下行、新冠疫情、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措施政策等因素造成的财政减收影响,以及偿还到期政府债务、“三保”等新增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等多重困难,州级财政现阶段无力将该项目州级配套列入财政预算。州级水利部门仅有日常工作运转经费,无专项的工程建设经费。
经与州财政局等部门协调对接,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共计751万元已按“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下达到元阳县,元阳县可统筹安排弥补东观音山水库的资金缺口,并在往后年度中使用该政策逐步补足。同时,州财政局、州水利局会积极会同元阳县申报项目资金预算,并视州级财力情况对东观音山水库等水利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勇,0873-373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