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14-5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答复
红水函〔2024〕22号
马正学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前期费的建议》第222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干热河谷光热资源和土地资源极度丰富,却存在临水但极度缺水的问题,是一块基础薄弱的重要生态屏障,是值得开发的资源,该区的开发利用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持水源等具有重要作用。为优化该区域水资源配置,有效解决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短缺问题,更好的发挥区域光热资源优势,我局在该区域规划建设红河谷灌区。
红河谷灌区范围主要涉及红河州红河沿岸的红河、元阳、金平、河口、石屏、建水6个县,初步规划灌溉面积93.9万亩,估算总投资58.8亿元。涉及元阳建设内容为:灌片灌溉面积21.29万亩,建设6座引水坝,配套管道12条,总长69公里。目前,已完成红河谷灌区规划,并启动灌区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正加快推进红河谷灌区可研报告编制,已完成现场调查勘察、规模分析论证等工作,计划今年底完成可研报告送审稿编制。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将红河谷灌区列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力争“十五五”期间开工建设,努力解决红河干热河谷农业生产发展用水瓶颈等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勇,0873-373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