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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rmzf/2025-000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红政函〔2024〕41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2号重点建议的答复

何阳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工作的建议》(第272号),州人大常委会已作为重点建议交由州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抓牢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各项工作,严格按照重点建议办理要求,推进第272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受教育程度,把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升入高中、大学、中职院校的比率纳入对各级县委县政府的指标考核。”的建议

一直以来,红河州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在义务教育阶段,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优化城镇、农村中小学布局,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适当整合小、散、弱的小规模学校,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建好办好抵边地区学校,“一人一案”保障好三类残疾儿童就学需求。在普通高中方面,坚持“北部提质效,南部办特色”,实现绿春县、河口县一级高(完)中“零”的突破,实施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等“五个一批”帮扶机制,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破解高中教育“县中困境”。经过努力,红河州普通高中毛入学率达90.45%,群众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综合素质有力提升。

针对考核机制的相关建议,经前期沟通对接和综合研判,“把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升入高中、大学、中职院校的比率纳入对各级县委县政府的指标考核”这一建议在政策及执行层面还存在一定困难: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二是省级未将升学率纳入省对州综合目标考核,按照考评指标数量州级不得超过省级、指标考评内容在2023年度基础上精简不少于30%等相关要求,今年县市考评指标从43项整合为26项,州对县考核进一步大幅压缩,新增对县委县政府考评内容暂时不具备条件;三是普通高中、大学教育具有选择性、选拔性,受多种因素制约,无法强制要求学生就读。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省教育厅、州考评办对接,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指标考核相关工作的同时,加大初中毕业生升学工作力度,动员未考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就读三年制中职、综合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工教育等,学习专业技术,拓展就学、就业渠道。

二、关于“红河州一中、建水一中、蒙自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等北部县市中学从2024年起每年适当预留一定学位给南部六县优秀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就读,适当减免高中阶段学费,让北部县市助力南部县市人才培养。”的建议

(一)开展定向招生。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我省已取消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跨州市招生计划,并要求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为保障南部六县学生进入北部地区优质学校就学,2024年,州教育体育局划定提前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不含照顾加分),定向到县的州民族高中班招生计划。州民族高中班招生计划是:州一中实验中学招生200人、州民族高级中学招生350人、建水一中招生100人、个旧一中招生50人、蒙自一中招生50人、开远一中招生50人、弥勒一中招生50人。每年由州级财政下达“红河州民族高中班办学补助经费”,红河州民族高中班面向户籍在红河州屏边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河口县的初中毕业生及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山区乡镇农村(含农转城)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招生。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我省已取消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跨州市招生计划,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

(二)实施学费减免。一是对民族高中班学生进行补助。具体标准为:生活补助标准2000元/生/年、教科书费减免标准200元/生/年、学费减免标准300元/生/年,共计2500元/生/年。二是免除南部六县普通高中学校农村户口高中学生学费。对户籍在红河州屏边、元阳、红河、金平、绿春、河口县的农村户口初中学生,被这六个县普通高中学校正式录取,且在南部六县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给予免除高中三年的学费。专项资金由州财政部门每年预算安排,州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按800元/生/年补助标准将款项下拨至县教体局,再按400元/生/学期,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补助。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享受中央资金免学费待遇。

三、关于“成立红河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保护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各县市、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做实部门关心关爱和干部挂联帮扶工作。建立留守儿童帮助系统,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建立家校沟通平台以及心理咨询辅导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加强南部县市心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措施,不断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创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有爱的成长环境。”的建议

(一)成立工作专班。一是州级建立以州委副书记为总召集人,州委秘书长、3位副州长为召集人的红河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乡两级均建立了党政领导任召集人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二是成立州教育体育局局长、州民政局局长为双组长,团州委、州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全州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三是定期进行调度。2024年3月5日,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州委副书记专题汇报工作情况;3月28日州长主持召开全州“一老一小”专题座谈会,州委书记听取汇报并作讲话。2024年以来,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1次、督查调研1次,印发文件5份。四是落实挂联帮扶制度。由乡镇(街道)政府整合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村教师等资源,实行留守儿童“三挂”制度,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有领导挂联、每个村(社区)有单位挂联、每户有留守儿童的家庭有干部帮扶。在定期走访工作中落实“四个一”走访制度。截至2024年二季度,全州摸排锁定留守儿童51641名,全州约2万余名工作人员参与挂联帮扶。2024年争取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绿春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补助经费30万元;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每个县一个乡镇6万元,打造留守儿童关爱驿站;下拨南部六县150万元州级福彩公益金(其中绿春县30万元),用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留守老人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巡访、探访。

(二)强化信息保障。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儿童信息库,按照季度更新要求,全州留守儿童信息已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系统”。围绕留守儿童监护情况、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开展综合评估,按照“一类一档”开展分类管理,明确各类情形牵头责任部门。根据分类情况由妇联、教育、政法委、民政等牵头责任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辅导、法治教育、社会救助等关爱服务。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每年秋季,组织全州小学学段5年级以上学生开展至少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目前,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库人才27人,专职心理健康教师123名,2024年以来,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培训2期共777人次。2024年6月积极对接上海市长宁区慈善基金会、妇联等部门到绿春县、金平县、红河县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咨询及义诊活动,为当地中小学校长、心理教育提供心理干预赋能。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标准心理辅导室86个,其中南部六县学校已建成标准心理辅导室28个,在建72个。南部六县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6个,农村(社区)家长学校476个,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7支171人,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指导员”培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五进”活动、“四下基层”边境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结合“情暖童心”志愿服务,组织动员结对西部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返家乡”大学生、高校“三下乡”大学生、当地志愿服务团体等,围绕学业辅导、日间照料、安全自护、心理疏导、文体活动等内容,推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将充分发挥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紧紧围绕《红河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好五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持续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升学率,切实保障受教育权,建立行之有效的关爱保护长效机制,促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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