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8-140413-93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和取消屏边县有关企业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通知
屏边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州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对屏边盛远物资经营有限公司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验收。经审核,屏边盛远物资经营有限公司符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验收条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定点屠宰代码:A30141302)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确认屏边盛远物资经营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并予以公布。同时,屏边县恒生源屠宰厂因环评问题已于2021年2月11日关闭,取消屏边县恒生源屠宰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定点屠宰代码:A30141301)。
屏边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9〕1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足额配备驻场官方兽医,依法依规开展屠宰检疫,切实加强对屏边盛远物资经营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入场生猪查证验物、非洲猪瘟和“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动物疫病防控、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收回已关闭的屏边县恒生源屠宰厂《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相关印章验讫。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