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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3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发〔2017〕38号
  • 发布日期: 2017-06-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9号),推动快递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有利于快递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快递业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扩展完善服务网络,保障寄递渠道安全,推动我州快递业创新驱动发展和行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社会民生。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快递企业整合提升。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的规范引导作用,形成有利于快递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安全为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寄递安全制度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靠科技手段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监管能力,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创新驱动。支持快递企业加快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形式和管理方式。

  协同发展。推动快递业加快融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充分发挥服务电子商务的主渠道作用,联通线上线下,实现与制造业、现代农业、信息技术等产业协同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全州快递服务发展水平大幅提高,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

  产业规模跨上新台阶。到2020年,全州快递年业务量和年业务收入达到 1431.62万件和2.33亿元,均是2016年的 2倍;新增就业岗位约2000个。

  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显著。快递成为连接产业间、城乡间、区域间的重要纽带,服务生产和便利民生等基础性作用显著提升。

  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蒙自与全州各县市之间实现“次日达”,其他县市之间实现48小时内送达。居民社区、高校园区、企事业集中办公区公共服务平台设施趋于完善,智能快递柜、综合服务站点等邮政服务设施得到广泛应用。乡镇快递网络覆盖率大幅提高,经济发达县市设二级分拨中心,乡镇和行政村基本实现“乡乡设网点,村村通快递”。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全州形成若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快递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形成3—5家“网络覆盖广、技术先进、品牌效应强、发展后劲足”的网络型快递龙头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遵守市场发展规律,适应国家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的要求,鼓励不同所有制资本在快递领域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实施快递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优化调整市场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大力培育本土快递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引导快递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发挥快递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快递企业间合作和应急协同,共同应对旺季服务。大力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加强服务质量监测,着力解决快件延误、丢失、毁损等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引导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

  (牵头单位: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完善和加快快递基础设施布局及建设

  结合全州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发展,统筹布局快递类物流园区建设,整合优化供应链,打造便捷高效、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供应链体系,促进和加快特色产业聚集,推动地区经济发展。重点建设蒙自现代快递枢纽,充分发挥蒙自市核心区优势,依托城市市区(城市群)和交通运输场站枢纽,结合快递业发展布局和实际,加强与高速公路、铁路和机场衔接,打造集聚快递龙头企业和电子商务配送的现代化快递物流园区。合理设置县市快递处理中心和营业网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具有现代化集中仓储、自动分拣、快速集散、统一配送的分拨中心,着力提升县市快递网点支撑能力。积极构建五条辐射状快递物流通道:一是依托泛亚铁路及鸡石、通建、昆玉高速公路从蒙自经建水、通海和玉溪往昆明方向的物流通道;二是依托弥蒙铁路及昆河高速公路从蒙自经开远、弥勒往昆明方向的物流通道;三是依托泛亚铁路和昆河高速公路从蒙自经屏边往河口出越南方向的物流通道;四是依托个屯、个冷、元绿、蛮金等干线公路对接从蒙自经个旧、元阳往绿春、金平方向的物流通道;五是依托泛亚铁路、鸡石高速公路从蒙自经建水往石屏方向的物流通道。

  (牵头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州商务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科技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蒙自经开区管委会、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州邮政管理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互联网+”快递

  建设快递物联网。依托移动互联、大数据、云技术等平台,加快建设全州快递物联网,对电商产品流量流向进行分析,合理调配运输资源,实现电商产品与快递运输的高效协同,提高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引导企业对业务受理、仓储管理、分拣配送、客户管理、安全监控、信息跟踪查询等生产管理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加强数据分析,合理规划网点布局,优化网络运输路径,推广电子快递运单,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发展农特产品快递。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积极服务农户和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提升农特产品寄递服务水平。加强农特产品寄递配送体系建设,为农特产品提供优质的包装、仓储、运输服务,拓宽农特产品外销寄递渠道。

  发展进出境快递。以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河口海关监管场所为依托,大力发展进出境寄递业务,积极争取和加快推进河口国际快递(邮件)交换平台建设。加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快递物流园区和河口口岸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国内电商、快递对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辐射能力,鼓励和支持第三方快递企业入驻,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推动服务能力创新。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鼓励快递企业不断开发新业务,完善代收货款、验货签收、快件保险等服务,提高配送服务水平和能力。

  (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科技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红河综保区管委会、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河口海关,红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完善城乡服务网络

  深化邮政“乡乡设所、村村通邮”。充分利用全州乡镇邮政网点全覆盖的网络优势,通过村邮站、便民站和流动服务等形式将服务能力延伸至村,并在农村邮政网点搭载快递服务、农村电子商务、代收代缴费、农村客运、农资配送等多种服务。

  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引导快递企业结合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和电商服务需求,在重点乡镇和特色村寨布局服务网点,逐步实现多家快递企业服务延伸至乡镇,打通“快递下乡”和“农特产品进城”的双向寄递通道。

  优化城市快递服务体系。结合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城市邮政、快递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快递服务模式,优化城市快递服务网络布局,建设一批快递服务平台和快递服务终端网点,破解城市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快递超市”、“网订店取”等模式,建设网购快递自提网点和农村快递网点。推进快递“三进”(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提升城市快递服务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鼓励快递企业、电商企业或第三方企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写字楼、商住小区等快件投递量大的区域配建快递服务中心或设置快递智能自提柜,物业服务公司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场地支持。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供销社)

  (五)衔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推进快递“上车、上飞机”工程,促进快递企业与公路、铁路、航空等运输企业的合作,探索构建公路、铁路和航空快递绿色通道,稳妥推进公路、铁路客运代运快件试点,强化运输衔接保障能力。推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同步建设或设置快递服务设施,推进建设铁路、公路、机场快递货运枢纽或节点,加强铁路、公路、机场沿线接驳场所(快件处理中心)建设,实现快件运输的无缝衔接和快速安检、快速配载、快速装卸、快速交接。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民航管理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推进快递业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交邮融合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业务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推进快递业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合作,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快递企业发展冷链运输,强化快递企业、服务网点与重点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市场的有机衔接,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支持快递企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充分利用现有邮政网点优势,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

  (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质监局、州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强行业安全监管与应急能力建设

  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将快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寄件人安全责任,督促企业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指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完善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健全寄递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三个100%”制度(即100%收寄验视、100%实名收寄、100%过机安检),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

  (牵头单位:州综治办、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安全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安监局,河口海关、红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支持

  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做好与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等专项规划的衔接。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乡规划局、州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税扶持

  将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和项目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十三五”期间,对服务“三农”和支持电商特别是农村电商等有关产业发展较好的快递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州财政及各县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快递业发展,具体奖补方案由州邮政管理局会同各级财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在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城市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园区等建设中要将快递业纳入统筹范畴,依法落实相应的财税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工商局)

  (三)加强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骨干快递企业的授信额度,扩大贷款规模,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针对快递企业特点设置贷款评估标准,积极开展抵押贷款、融资租赁服务。支持快递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吸纳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及社会资金。

  (牵头单位:州人行;配合单位:州保险行业协会)

  (四)保障土地供给

  在州、县市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用地,使快递业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对在我州布局建设骨干网络的快递企业和列为州重点建设项目的快递项目用地予以重点保障,优先办理规划和建设用地手续;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件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

  (五)改进快递车辆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按照依法、高效、环保的原则,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识、统一外观、统一车型,着力解决快递车辆在市区通行、停靠、作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保障快递车辆快速通行,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及附加额外义务。根据国家标准逐步推行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标准化管理,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保障快递服务便捷顺畅,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支持快递企业采购新能源汽车作为快递运输车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

  (六)加强快递人才培养

  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快递从业人员持证比例。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物流管理相关专业,加快培养快递物流管理相关专业紧缺人才。鼓励促进校企合作,支持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做好对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加入快递行业的职业资格培训、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鼓励支持快递企业推进用工本地化。

  (牵头单位: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推进简政放权和市场环境建设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和年度报告手续。采取精简许可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等许可优化措施,建立务实便利、高效透明的快递许可工作体系,为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提供便利。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完善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优化快递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工商局、州邮政管理局)

  四、组织实施

  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支持力度,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为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市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和州邮政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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