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3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7〕66号
- 发布日期: 2017-07-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红河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4日
红河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5号),为实现2020年红河州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二五”以来,各县市、州直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开拓创新、积极作为,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扎实推进,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深入开展,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科普资源开发整合能力明显增强,大众传媒特别是科普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州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稳步提升。2015年红河州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4.32%,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相对于2008年的调查结果(0.72%),公民科学知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奠定了基础。
目前,红河州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面向农民、妇女、少数民族和边境边远地区群众等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工作仍然薄弱,科技培训、普及和技术服务手段相对落后,科普经费投入不足,科普基础设施薄弱,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普工作的格局尚未形成。
“十三五”时期,是红河州奋力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注入发展新动能,助力创新型红河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科技创新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求,紧扣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继承创新、拓展提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推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为实现红河跨越式发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社会化大科普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创新型红河发展需求的现代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基本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8.4%,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在全州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创新驱动,助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扎实推进。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学习实践能力得到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生产生活能力明显提高,尤其注重提升边境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科学素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与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公共科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完善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建立社区科普益民服务机制,增强科普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快科普信息化建设,发展科普产业,壮大科普人才队伍。
——公民科学素质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共享、社会动员、监测评估等机制,增强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
——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升。加大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的教育、传播与普及,提升公众应用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 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2. 不断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培育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学习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逐年提升。
3. 不断完善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的能力。
4. 积极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
5.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接受科技教育和参与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
措施:
1.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围绕国家和省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和安全教育体系、引入科技教育课程、更新科技教育内容等重点工作,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增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
2.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学生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和应用人才的培养方式,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
3.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组织实施大学生众创空间和创业就业基地建设,为青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平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创业观。
4. 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利用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开展“微科普”“微科研”科学探究等活动。创建科普示范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技创新特色学校,积极推进农村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5. 推进科技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促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利用各类科普信息网,微博、微信等网络阵地,开发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
6. 积极营造青少年科技教育良好环境。拓展青少年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渠道,进一步动员政府部门、州级学会、企事业单位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加大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培养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力度。
职责分工:
由州教育局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安全监管局、州地震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州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 围绕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粮食安全等方面,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等知识和观念。
2. 推进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促进农业服务现代化。
3.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着力培训40万名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升农民科学素质。
4. 加大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工作支持力度,重点提高农村妇女、留守人群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民的科学生产生活意识和能力。
措施:
1. 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农广校、农函大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承接职业农民培训等科技服务。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1万人以上。
2. 开展农村科普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科普日、科技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大篷车进农村、百万农民学科技奔小康、科普示范县创建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绿色殡葬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促进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3.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健全农技推广、农业教育培训、乡镇成人文化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技综合服务站等基层科普组织。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党员活动室、文化站、科普活动站建设。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
4.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科普中国乡村e站、三农信息网、农业信息网、数字乡村网、数字科普网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新农民微视频展播等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宣传推广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
5. 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科普精准帮扶。构筑边疆、山区科普示范带(区),提升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科普服务能力,加大对农村留守人群的科普服务力度。开展新型女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妇女“双学双比”和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工作,创建“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着力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素质和生产能力。
职责分工:
由州农业局牵头,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环境保护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地震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 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开展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搭建“双创”服务平台,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
2. 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养培训为重点,到2020年基本实现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
3. 普及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措施:
1.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等继续教育,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引导科技社团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2. 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技能培训,提高城镇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雨露计划、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等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3. 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探索开展以民族民间工艺、民族传统技艺为主的特色职业培训。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4. 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创业就业大讲坛、创新创业大赛、大国工匠、最美青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依托“云南人社众创网”等服务平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职责分工:
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安全监管局、州扶贫办、州地震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州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教育,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1. 把科学素质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的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重点加强对县市、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科技园区技术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培训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2. 创新教育培训的方式,把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中长期班次计划。各级领导干部围绕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网增加的科学素质教育课件开展学习。推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读本》,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工作能力。
3. 加强少数民族、边疆和贫困地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科学素质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为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考录中体现科学素质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和深化科学考核评价干部的机制。在公务员考录中,进一步体现科学素质要求。
5. 建立干部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发挥科研机构科技优势和专家优势,邀请院士、专家开展专题报告、科技咨询、心理咨询,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供科学素质教育服务。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参观学习,开展现场教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职责分工:
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科协、州社科联等单位参加。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1. 加强科学教师培训,建成一支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
2. 完善科技教育课程设置,特别是加强“双语”科普课程的建设,满足不同对象的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
3.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优化教学方法,推动科技教育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
4. 加强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为科技教育与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措施:
1. 着力提升科技教育师资队伍的科学素质。鼓励有关大中专院校开设科技教育专业或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加强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提高科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2. 着力提高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质量。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更新丰富教材内容,开设专业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等。将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加强各类教育培训中科技教育的课程建设,重视民族地区“双语”科技教材的编写和开发。
3. 着力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4. 着力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和场所使用效率。推进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
5. 着力健全科教结合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开发科学知识与科学实践相结合的科学探究教育课程(活动)和教材。推动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职责分工:
由州教育局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安全监管局、州地震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州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任务:
1. 普及尊重自然、绿色低碳、科学生活、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知识和观念,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 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基层社区科普服务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常住人口科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居民科学素质,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措施:
1. 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科普日、科技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等活动,突出民生科普、热点科普、前沿科普内容,着力普及防震减灾、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老年人急救等知识和技能。面向城镇新居民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开展适应城市生产生活的科技宣传和教育活动。
2. 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拓展社区科普学校、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科普功能。加强乡镇(街道)科协、社区科普小组、社区科普学校等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动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各类各年龄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社区科普服务体系,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
3. 构建社区科普工作新格局。积极开展科普益民示范社区、社区科普学校、科普中国社区e站创建,有效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投入科普活动,实现资源共享。激发社会主体为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科普教育基地等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职责分工:
由州文体广电局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司法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安全监管局、州地震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州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任务:
1. 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行和运营机制等服务模式的创新。
2.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促进科普与艺术、人文、民族文化有机结合,开发制作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在网上和生活中大力普及科学知识。
3. 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不断提高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
4. 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满足公众泛在化、个性化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
措施:
1.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建设具有红河特色的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大众科普资源共享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深度融合,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科普公共服务新模式,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科普信息化建设。
2. 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科普选题、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热点舆情科普创作。开展科幻、动漫、视频、游戏等科普创作和传播。
3. 强化科普传播协作。支持电视台开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频道,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次。推动县以上广播电视台开设“科普大篷车”等科普栏目。推动各类报刊杂志和网站开设科普专栏。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纸质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4. 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通过科普信息化平台,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区域的落地应用。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鼓励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促进科普精准推送。加大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
职责分工:
由州科协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环境保护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安全监管局、州扶贫办、州总工会、团州委、州社科联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1. 加大红河州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整体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2. 加大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措施:
1.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推动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基本建设计划。推动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的运用,完善科普基础设施的评估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2. 构建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红河州科技馆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推进实体科技馆建设为基础,以中国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县级小型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科技馆展览教育中的应用。推动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免费开放。发挥自然博物馆、专业行业类场馆的科普资源集散与服务平台作用,鼓励支持民间科技场馆建设和开展科普活动。
3.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支持没有条件建科技馆的县市建设科普活动场所。积极推动科普服务站、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和社区科普学校建设,提升基层科普设施的管理水平和科普教育功能。
4. 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检验检疫、地震、气象、科技园区等行业类和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大围山自然保护区、黄连山自然保护区、建水古城、滇越铁路等精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提升服务能力。
5. 推动社会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引导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旅游景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增强科普功能。推动重点实验室、陈列室、气象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科研资源科普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对公众开放。探索在中小学建立科技专题实验室等科普教育实践场所,开展与学校课程相衔接的科普活动。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等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科普活动。
职责分工:
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生计生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地震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州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任务:
1. 贯彻科普产业政策法规。落实《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研究出台实施科普产业发展政策。
2. 推进公益性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共同发展,培育壮大科普产业市场主体,大幅提升科普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措施:
1. 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政策研究,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土地、税收、人才等优惠政策,发挥市场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作用。将科普产业发展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范围。将科普企业、科普团队和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展教等产品纳入科技、科普奖励范围。
2. 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建立科普产品研发中心,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推广。加强科普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维护科普产品作者的合法权益。支持科普创作、产品研发示范推广和示范团队建设。搭建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的交流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
职责分工:
由州科技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教育局、州民族宗教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科协、州社科联、州质监局等单位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1.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稳定和壮大专兼职科普员队伍,积极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
2. 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开展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提高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措施:
1. 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普人员工作积极性。
2. 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开展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加强教学大纲、教材、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3. 发展科普工作队伍。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新农村指导员、农村科普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加强“双语”科普人才培养。壮大社区科普队伍。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4. 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在互联网注册科普志愿者,积极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的作用,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大中专院校师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
职责分工:
由州科协牵头,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 州政府负责领导全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把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州科协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 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方案。要继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投入,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二)工作机制
1. 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州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州政府每年召开1次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本年度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
2. 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省、州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完善科技报告制度,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时普及。
3. 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开展《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客观反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情况,为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评估提供依据。
4.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科普示范县(市)、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三)保障措施
1. 政策措施。在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长远发展规划,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2. 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3. 督促检查。对各县市、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
(四)工作进度
1. 启动实施。2017年,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各牵头部门组织制定本实施方案中10项重点任务的具体方案,做好“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2. 全面实施。2018—2019年,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抓好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3.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十三五”期间和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