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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1-12-31 信息来源:红河州政府新闻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发布会现场

  2021年12月30日上午,红河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杨芳主持发布会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 杨芳: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红河州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进林长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11月20日,经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印发《红河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林长制工作在红河州提升到前所未有高度。为了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早在2020年10月,云南省在我州弥勒市开展林长制试点以来,全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试点工作,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全面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和利用各项工作,全州森林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全州林长制工作情况,今天我们邀请了州林业和草原局以及弥勒市、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云鸿先生;

  红河州弥勒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令光先生;

  红河州开远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少云先生;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科长杨彦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国网、新浪、《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加油红河、《红河日报》、红河广播电视台的记者朋友。欢迎你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的主要领导作新闻发布,二是媒体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杨云鸿对《红河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作政策解读。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云鸿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云鸿: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来参加今天的红河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对长期以来对红河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州全面系统推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及时印发了《红河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林长制实施方案》),以“生态安全、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目标,以“护绿、增绿、活绿、兴绿、用绿”为重点任务,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下面,我就《林长制实施方案》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一、《林长制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森林、草原、湿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森林、草原、湿地工作和生态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形成了科学系统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探索建立林长制、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新《森林法》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林长制是指将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职责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分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如果再简单一点来解释的话:“林”主要包括森林、草原、湿地以及生物多样性,“长”则是明确各级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主体,“制”实质上就是责任制,就是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林长作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目的是要建立健全我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具体行动。将有效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和“三个示范区”建设。

  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进林长制。2020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1年3月1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省设立总林长,各省可分级设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村级林长。2021年9月9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区、乡镇、村五级林长体系。

  红河州是云南省森林草原资源大州,是云南省两大生物多样性中心之一,是国家南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物种资源基因库。全州拥有相当于从海南到长白山的全部植被类型,是我国植被类型最为丰富多样的地区之一,全州森林覆盖率57.32%,草原综合植被盖度79%,湿地保护率55.58%。按照国家和省级安排部署,我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全面推进林长制作为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红河建设“三个示范区”等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的首要内容,健全组织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2020年下半年,云南省决定推行林长制,采取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方式,我州弥勒市入选全省两大林长制试点之一,弥勒市经过近一年的探索,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2021年11月20日,结合我州林草建设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经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印发《红河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拉开了红河大地全面推行林长制奋勇争先、高开稳走的序章。截至2021年12月25日,我州四级林长体系已全面建立,整项工作无论是速度上还是质量上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我州《林长制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如果用数字概括起来就是“354477”:

  (一)三个阶段性工作目标:《林长制实施方案》锁定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三个阶段性工作目标。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州、县市、乡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第二阶段,到2025年底,也就是“十四五”末,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2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60%,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下,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完成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全州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第三阶段,到2035年,全州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州森林草原自然生态系统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水平,森林草原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稳定,全省森林资源大州地位更加巩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滇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林草对全州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持续提升,为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红河贡献。

  (二)五项指导性工作原则:《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五个指导性工作原则。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部门联动,保护优先、高效治理,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从实考核、从严监督”工作原则,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监管到位、奖惩严明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机制,为加快推进红河建成“三个示范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坚实基础。

  (三)四级系统性组织体系:《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四级组织体系。就是在明确全州各级党委、政府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组织体系和各级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分别设立双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林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有关同志担任。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林长。实行挂钩领导分片负责制,分别明确相应的州级责任联系部门。为便于四级林长开展工作,根据全州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我们确定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区,明确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逐地逐片落实责任主体。目前,全州共设立四级林长2910人,其中,州级林长17人、县市级林长216人、乡镇级林长1350人、村级林长1327人,覆盖全州13个县市,落实州县林长责任单位338个,形成了“组织在州、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全链条责任体系。

  (四)四方约束性工作职责:《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四方约束性工作职责。一是厘清和规范了州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厘清和规范了总林长和林长“两长”工作职责;三是厘清和规范了总督察、副总督察、督察长“三督察”的工作职责;四是厘清和规范了林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五)七项标志性重点任务。《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七项标志性重点任务。七项任务主要是“六大一新”:“六大”就是:加强森林资源大保护、开展脆弱生态大修复、推进生态价值大转换、强化防治能力大提升、构建数字林草大平台、推进基层建设大改善;“一新”就是:激活林草发展新动能。通过7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安排部署,支撑起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任务。

  (六)七项基础性保障措施:《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七项基础性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牢牢把握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主体责任这一核心和关键,形成定责、履责、督责、问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确保于2022年6月1日前四级林长及责任单位和相关机构、人员全面落实到位,各项措施、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全州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和顺畅运行。二是强化督察督导。全面建立州、县市同级党委副书记为总督察,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领导担任副总督察,人大常委会、政协副职担任督察长的督察体系,制定督察、督导工作细则,开展专项督查,严肃追责问责。三是保障经费投入。强化资金统筹,切实保障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建设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森林草原保护修复管理投入机制。四是实行绩效评价。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州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评价,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坚持正面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五是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守好源头、看牢山头、管住人头”的源头治理责任制度,加强乡镇(街道)基层林长制办公室能力建设,落实人员编制,保障在森林草原资源管护中监管监测、信息采集报送、护林员队伍管理、案件处置和核查反馈等重点环节的正常运转。六是建立监督体系。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各级林长名单,设置林长公示牌,每年公布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七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让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观念成为社会共识,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同志们、朋友们,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是“十四五”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红河大地生态文明建设由“浅绿色”向“深绿色”迈进、由“跨越式”向“高质量”转变的总抓手,既是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我们恳请在座以及没有在座的各级新闻媒体记者,用你们的文心慧眼、如椽之笔、精彩镜焦为红河林长制鼓劲喝彩,凝聚起红河奔腾、奋勇争先的林长制磅礴力量,共同书写美丽红河建设的壮丽篇章,为助推红河建成“三个示范区”绘就最美底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我就通报这些,谢谢大家!

杨 芳:

  感谢杨云鸿局长的解读。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创新,是压实生态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刚才杨云鸿局长从我州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及意义、方案的主要内容和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做了全面详细的解读。《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推行林长制工作在我州全面推开。

  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属媒体机构。

《云南日报记者》提问:

  杨局长,从您刚才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红河州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上,走在了全省的前列,请您介绍一下红河州推进四级林长体系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特点。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云鸿先生作答:

  我州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16个字,就是:“三法并用、融会贯通,知行合一、高效落地。”

  一、典型引路法。在林长制试点之初,我州通过积极协调汇报,争取到弥勒市作为全省试点县市。试点工作自2020年10月启动以来,州林草局和弥勒市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认真谋划、扎实推进,以“林”为主题精准发力,以“长”为核心履职尽责,以“制”为根本探索创新,全面建立了林长制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形成了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强大合力,彰显出强大的制度优势,释放出良好的治理效能。试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为我州乃至全省推进林长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全州科学完成林长制顶层设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工作法。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州林草局按照省州党委项目工作法推进工作落实机制要求,对林长制工作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稳步推进林长制落地见效。一是做足前期工作。我州在起草州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之初,就组成工作专班,先后到13个县市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多方征询基层意见,为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做细起草工作。在国家级文件出台、省级文件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就及时积极主动与省级汇报协调,把我州的意见建议变成了省级文件内容,并提前组织了我州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做到了省级文件出台之日就是我州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之日。三是做全问政工作。我州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之前,我们先后四次组织大规模征求意见,先后收集意见建议114条,有99%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被采纳吸收,对不合理的意见建议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我州实施方案是全州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三、一线工作法。我们围绕12月31日前全面构建四级林长体系的阶段性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采用“一线工作法”,制定了关于压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由州林草局党组成员分片包干负责,机关各科室纳入责任体系,下沉到各县市指导、督促县、乡、村三级加快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落实各级林长和责任区划分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形成“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中国网记者提问:

  据了解,弥勒市是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完成,取得了哪些经验和成效?

红河州弥勒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令光先生作答:

  近年来,弥勒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云南省林草局安排部署,从2020年10月试点探索林长制工作以来,我市认真谋划、扎实推进,作为试点地区,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全面建立了林长制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全面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总林长,延伸到村小组一级的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建立了市级领导划片包保责任区+挂联乡镇机制;乡镇(街道)成立林长制办公室,村级设立专管员、护林员,全面压实责任,实现了源头网格化管理。二是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总林长签署发布了第1号、第2号总林长令,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的联动机制。三是强化源头管理,12个乡镇(街道)均制定了林长制实施方案,搭建“林长通”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加强巡山护林管理。目前,弥勒市推行林长制工作已形成全市上下联动、群众广泛参与、部门齐抓共管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工作格局。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全市森林管护成效明显。一是破坏林草资源案件明显下降,2018 年下发疑似图斑为1292 个、面积1358.42公顷,核实违法图斑479个、面积729.06公顷;到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后减少至疑似图斑304个、面积406.9707公顷,核实违法图斑75个,面积17.1153公顷,疑似和违法图斑面积降幅分别达70%、97%。二是森林督查整改成效明显,通过推行林长制,2020年整改完成率居全州前列,整改工作受到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和省林草局的通报表扬。三是通过严格落实各级林长和护林人员森林管护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涉林违法行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各级林长累计巡林3125人次,发现问题并上报32次,解决问题32次。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情与去年同比下降2起,卫星热点下降4个;森林督查疑似图斑与去年同比减少615个,面积减少789.19公顷,实现了推行林长制工作从“建制度”向“见行动、见实效”转变。全面推行林长制促进了弥勒市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方法、巡林方式逐步向智慧化、数字化管理转变,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新浪网记者提问:

  请问开远在抓实县、乡、村一体推进林长制方面,都有哪些典型经验和做法?

红河州开远市林草局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少云先生作答:

  感谢记者朋友的关注。今年以来,开远市在全面推行“林长制”中,充分借鉴全省试点的成功经验,坚决扛起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重大责任,以“林”为基础摸清底数精准发力,以“长”为内容压实责任分片负责,以“制”为根本探索全域联动长效管护。开远市率先全面完成市、乡、村三级林长体系构建,共设置市级林长65个,乡级林长97个,村级林长116个。目前,全市已经全面转入林长体制机制建设和数字林草平台建设等下一阶段工作。

  首先是以深入落实林长制为统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抓。9月份以来,书记、市长专题听取汇报,将其列入深化改革和年度重点工作,把各乡镇(街道)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工作成效“红黑榜”考核,并明确要求今年内全面落实见效。为确保方案的客观科学性、可操作性和严谨,要求先后2次征集各有关单位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其次是把握重点工作,市、乡、村一体推进同步抓。市级强化指导,将工作力量下沉到乡镇(街道),组建7个指导组分赴各乡镇(街道),从方案制定、“三个清单”整理、平台应用等各环节指导督促,确保乡镇(街道)同步落实。及时调度解决问题,我们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6次,对推进相对较慢乡镇(街道)开展督办,12月20日,各乡镇(街道)网格化体系已基本建立。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划定责任区,目前已划定责任区617块,其中,市级63块,乡、村203块,护林员351块。

  最后是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林长制”全面实施。目前,市财政已落实经费10万元,下一步还将在专业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培训管理。已邀请技术单位对羊街、大庄两乡管理人员、护林员开展“云南省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培训,我们计划2022年1月,开远“林长”上线,各乡镇(街道)全面启用“林长通”APP,届时线下线上工作将同步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逐步实现森林草原资源管护的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全力推动实现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方式、巡山护林向智慧化、数字化管理转型,实现林长制落地治本见成效,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和“守好源头、看牢山头、管住人头”。

《红河日报记者》提问:

  通过刚才的全面了解,红河州林长制工作已经完成了制度创新设计工作,下一步红河州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云鸿先生作答: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各方面力量,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林长制要见到实效,关键在于用好林长制这根“指挥棒”。一是及时签发红河州总林长令。二是及时印发《红河州2022年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要点清单》,明确工作要点。三是建立考核制度。要制定严格、可操作的考核办法,由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实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四是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有关专项资金,保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项目经费及林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五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有关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开责任区域范围、森林草原资源概况、负责的林长、护林员姓名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建立督查巡查制度,各级林长要亲自巡林督查,持续跟踪掌握林草资源动态,县级以上林长每年组织开展全面督查不少于1次。建立“林长工作联系单”,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林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迈进,为持续推进我州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

《春城晚报》记者提问:

  红河州《实施方案》在省级《实施意见》的框架内在哪些方面体现了“红河特色”?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科长杨彦先生作答:

  我州的《实施方案》总体上遵循了国家和省级《意见》政策精神。在此基础上,我们紧紧围绕全州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林草资源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结合红河州实际情况,从治理能力、治理效能和治理方式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具体来讲,“红河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是坚定不移向强化督察督导方面迈进。在省级《意见》建立州县两级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领导担任副总督察的基础上,我州设置人大常委会、政协副职担任督察长的督察体系和责任制度,落实督察长对应的督察责任片区,进一步完善了督察体系,强化了督导力度。

  第二是坚定不移向强化源头治理方向迈进。突出乡镇(街道)是全面推行林长制长效机制落实落地的交汇关键枢纽这一重点,充分发挥村林长、村组专管员、护林员距离山头近、发现情况早等优势,建立“守好源头、看牢山头、管住人头”的源头治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奖惩制度体系,鼓励基层创新管理模式,让基层出实招、有干劲、有奔头,护林员尽职责、有实效、见实惠。

  第三是坚定不移朝着治理能力向现代化迈进。融合林长制管理平台系统、移动端APP、森林防火监测系统,推进“数字林草”平台建设,推行“林长通”智能化系统管理模式,推动逐步实现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方式、巡山护林向智慧化、数字化管理转型。目前,预计总投资1.3亿元的红河州“数字林草”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工作,进入数据录入阶段。

  第四是坚定不移朝着治理效能和治理方式向现代化迈进。全州各县市建立标准统一的林长制责任区矢量数据库,资源与责任区网格化、精细化,实现森林草原资源管护责任精准到位,资源数据精准到位,确保源头治理机制落实到位。

杨 芳: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同时也感谢各发布人的精彩发布与解答。

  我州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的出台,从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为我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把准了方向、确定了目标、强化了举措,进一步扛牢和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我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有利于推动解决各地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对加快推进红河建成“三个示范区”、实现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有着重要意义。

  希望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持续关注我州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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