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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09-19 信息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6日下午,红河州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远主持新闻发布会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远: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红河州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今天我们邀请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红河州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先生;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大气环境科科长黄国政先生;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张晋先生;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晏美运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国网、《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州融媒体中心等中央级驻滇新闻单位、驻州新闻单位和州级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先生作新闻发布。二是媒体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先生发布。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发布新闻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 虎:

  各位新闻界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与大家交流。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23年,红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锚定州委提出的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以扛牢政治责任为导向,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各县市和部门的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调度分析和督导检查,加大对异龙湖水污染治理,南盘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2023年,第一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验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完成整改21个,剩余5个问题正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整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2个问题,完成整改27个,剩余35个问题正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整改。

  (二)坚持以环境改善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聚焦“天蓝”,开展2023年度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攻坚和秋冬季颗粒物削减攻坚工作,推动煤电、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二是聚焦“水清”,深入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持续推进劣V类水体脱劣攻坚行动。推进大屯海流域截污治污,加快实施湖库联通,提升生态补水能力,开展防藻除藻研究,防止水质恶化。有效应对弥勒甸溪河扯龙桥断面水质恶化局面,减少污水直排入河。三是聚焦“土净”,持续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粪污治理力度,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探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有效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三)坚持以执法监管为抓手,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以“红河绿剑”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全州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07件,罚款金额共计1176.81万元。2023年1月,州生态环境局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称号,被生态环境部表彰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市、县级表现突出集体”。执法大练兵考核成绩位列全省第一,“双打”案件刑事立案数量全省第一,率先查处五个案件被省厅作为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并号召全省学习。

  (四)坚持以服务保障为重点,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统筹推进全州绿色创建工作,2023年红河县先后创建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金平创建为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弥勒等4个县市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已经通过专家评审。二是切实服务企业及群众。2023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1036件,已办结1036件,办结率100%。全年投诉件总体数量比2022年减少98件,减少8.6%。2023年全州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三是主动服务重点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2023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94项,总投资474.05亿元,环保投资14.41亿元,为红河州项目落地提供环评要素保障。

  二、全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5%,细颗粒物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红河蓝”已成为生活常态。全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全州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2.9%,与上年相比提升7.2个百分点。南盘江干流、泸江干流断面全部达到优良水体。长虹桥国控断面首次达到Ⅲ类水体。异龙湖水质稳中向好,7条入湖河道水质稳定达标。红河流域所有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6.88%,较上年提升18.14个百分点;40个重点建设用地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169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问题完成省级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依然存在,还有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接下来,我们将坚决落实好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美丽红河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高质量抓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制定,加快推进大屯海违规建设人工岛典型案例等问题整改。及时制定还未办结的投诉举报件整改方案,着力抓好为群众办实事“生态为民”行动。

  二是抓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源精准排查精准整治,逐一压实企业、县市、州级部门的整改责任,优化雨水排口,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持续强化总量减排。

  三是抓实以异龙湖为代表的劣Ⅴ类水体脱劣。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力推动全州劣Ⅴ类水质断面脱劣集中攻坚行动。同步夯实大屯海、长桥海、倘甸双河断面2024年脱劣措施清单落实,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力争早日实现脱劣目标。

  四是抓实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联防联治工作的力度和区域协同治理力度,聚焦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清单。深入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工作,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是着力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变末端治理为事前预防。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 加快推进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持续打造“红河绿剑”执法监管品牌,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加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

  以上就是今天的发布内容,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推进美丽红河建设,为谱写“美丽中国”云南样板红河篇章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陈志远:

  谢谢王虎先生的发布。接下来进入今天发布会的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请这位记者提问。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记者:

  红河州是云南省的老工业基地,污染物排放给红河州空气质量改善带来了较大压力,请介绍2023年红河州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如何?

陈志远:

  有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大气环境科科长黄国政先生作回复。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大气环境科科长黄国政答记者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大气环境科科长黄国政:

  感谢这位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2023年,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红河州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源头防控,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组合拳”,全力守护“红河蓝”。

  一是持续打好春夏、秋冬季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聚焦春夏季、秋冬季重点时段,紧抓工业源、扬尘源、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移动源等重点排放源管控,不断完善滇南中心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启动了2023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秋冬季颗粒物削减攻坚工作。

  二是持续开展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大力推动火电、焦化和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和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正有序推进。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了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化产区域、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废水敞开液面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471家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红河州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876吨、972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均超额完成。

  三是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及污染天气应对。通过开展15次空气质量会商,发布6次空气质量预警,统筹各县市共同应对污染天气情况,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负荷。

  2023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7.5%,细颗粒物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让蓝天白云成为优质生活环境的标配。

  谢谢!

陈志远:

  感谢黄国政先生的分享。

  请继续提问,请这位记者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有色金属产业是红河州重要传统支柱产业,请问2023年红河州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陈志远:

  有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张晋先生作回复。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张晋答记者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张晋:

  感谢这位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红河州历来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红河州实际情况,把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落实。2023年,红河州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重金属源头管控。2023年我州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严格落实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全州50家涉重金属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动态调整24家涉重金属企业重金属排放量;将6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审批完成建水县泰合矿业有限公司15万t/a(580t/d)铅锌资源高效回收利用选厂项目等3个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核发开远市天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召开危险废物联合行政审批工作会20次,转入危险废物1.8万吨,转出4.1万吨。

  二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2023年建成个旧市老虎山冲、冲坡哨两座涉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完成3家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建立了红河州涉锰企业清单24家;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红河州169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场整治并通过省级验收;争取到中央资金4453万元实施了3个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争取到中央资金2080万元开展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和建水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初步查明耕地土壤重金属来源;安排州级资金43万元,对州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查清了企业周边重金属污染状况。

  三是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执法监管。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设施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象范围,制定印发《红河州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以来四次抽调执法骨干对个旧、蒙自重点区域涉重金属企业开展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并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编制成册。2023年全州查处15家涉重金属企业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罚款316.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

  红河州2020年重金属基础排放量为111.58吨,经过三年半的努力,已累计削减重金属18.15吨,减排16.27%,提前完成省级下达红河州“十四五”期间减排10%的目标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谢谢!

陈志远:

  感谢张晋先生的分享。

  请继续提问,请这位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现场提问

央广网记者:

  从数据来看,2023年红河州南盘江流域水质持续向好。请问州生态环境局具体做了哪些工作,有效推动水质提升?

陈志远:

  有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晏美运先生作回复。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晏美运答记者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晏美运: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红河州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全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南盘江流域国控断面长虹桥总磷浓度年均值从2020年0.291mg/L下降到0.161mg/L,有效实现总磷污染强度削峰。红河州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由2021年78.6%提升至2023年92.9%。这是全州历史最佳水平。我们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目标任务牵引,提升组织推进效能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深入重点流域区域就水环境治理开展专题研究、现场督导,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至今州委、州政府专题研究涉水环境保护共39次,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健全责任体系。成立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保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河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围绕流域开展底数大排查、水污染防治、河湖长制提质增效等九大专项行动,推动南盘江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因地制宜制定《红河州“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考评细则》,增加了水质类别提升加分、水质类别下降扣分和劣Ⅴ类断面主要污染物指标量化考核等措施,激励县市全力提升考核断面水质。

  (二)强化问题精准分析,提升科学治理能力

  一是强化水质监测。从2022年起对南盘江及一级、二级、三级支流和主要湖库109个断面实行定期加密监测,实现南盘江流域水质监测全覆盖。二是开展分析研判。开展河湖水质情况通报,根据水质变化提出措施建议;针对断面水质波动,研判分析流域水质加密监测数据变化规律,提出重点区域监管措施。三是推进排查溯源。印发《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方案》,全面摸清流域入河排污口底数,制定了南盘江流域414个“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四是推进问题整治。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开展综合治理,督促推进水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对水质变差断面辖区下发提醒函、预警函,对相关县市开展约谈。

  (三)强化流域生态补偿,助推流域断面水质提升

  印发《红河州南盘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将南盘江流域内7县市纳入生态补偿范畴,助推南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改善。2023年,南盘江干流、泸江干流国控省控断面首次实现优良水体比例100%。长虹桥国控断面自2017年以来首次达到Ⅲ类水体。

  谢谢!

陈志远:

  感谢晏美运先生的分享。

  各位记者朋友!刚才各位发布人发布了2023年红河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为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采取的工作措施、做法和成效,通过一组组数字,不难发现红河州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希望各位记者朋友能够全面宣传报道好今天发布会的内容,持续深入挖掘红河州在生态环境工作方面的工作亮点及经验,讲好绿美红河故事,为红河州进一步开展美丽红河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日前正在举办的“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9月23日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发布会,欢迎大家关注。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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