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
6月28日上午,“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人大工作专场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红梅主持发布会
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红梅: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州人大工作专场发布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省委、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推进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依法监督、代表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继续前进,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红河州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州人大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光林先生;
红河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旭东先生;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李煜女士。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驻滇新闻单位、驻州新闻单位、州级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
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光林先生作新闻发布;二是媒体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光林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光林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光林: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作为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党中央确定的方向和道路前进。
一是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制度,多次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全州各级人大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二是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全州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健全和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的落实和督办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融入全省、全州大局中去统筹、去推进,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加强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加有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党组每年向州委常委会汇报年度工作,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州委请示报告。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党员干部带头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担当尽责、作出表率,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地方立法有力有为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州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依法行使民族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从全州实际出发,聚焦重点领域,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推进立法工作。10年来,共制定(修订)并公布实施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12件。
一是突出特色推进民族立法。先后制定并公布实施了红河州历史风貌街区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条例、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条例、建水燕子洞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等。其中,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获得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优秀单行条例奖。在云南省率先制定的红河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既借鉴了“枫桥经验”,又总结了“红河模式”,特别是将本地少数民族化解矛盾纠纷的优良传统纳入其中,充分体现出红河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该条例的制定和施行,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提供了新的法治路径,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是突出实效推进地方立法。始终严格按照立法法规定的地方立法权限,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地方立法三大领域,先后制定出台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在相关领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如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和“三海”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施行,为推动滇南中心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的制定施行,抓住了非遗保护的关键要素和重要环节,填补了非遗传承人保护方面的法律空白,是全省第一个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一系列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把我州的经济社会管理进一步推上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初步形成了独具红河民族特点和自治地方特色的法规体系,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彰显人大监督刚性
州人大常委会充分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紧扣全州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10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3项,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调查303次,开展专题询问13次,对19个州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有力促进了相关重点工作依法有效开展,推动解决了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注重发挥执法检查职能,坚决让法律落地生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10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有效推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州的贯彻实施。开展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等十余件我州制定的条例和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切实增强法规实施效果,巩固立法成果。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问”出担当,“问”出成效。询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法定方式和重要形式。10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保护、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等13项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推动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大抓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谋划“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我州营商环境水平。连续两年对农业农村工作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切实研究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紧盯发展难题,持续加大监督问效力度。强化经济运行监督问效,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经济体制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持续开展视察调研,不断深化对五年规划、年度计划、重点项目、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创新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增强预算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民生保障监督问效,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为解决子女入学、群众就医、食品安全、交通拥堵等问题,先后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教育均衡发展等作为监督着力点,靶向监督,集中发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环境保护监督问效,连续4年对河(湖)长制和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助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效”转变;对个开蒙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个旧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突出问题整改等重点难点问题持续跟踪问效,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成为“新常态”。强化司法执法监督问效,先后对“一府一委两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专项工作进行监督,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依法开展人事任免,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一是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在人事任免中,充分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和监督权,按照党委意图,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法律程序,保障民主权利,尊重任免结果。10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5人次,其中任命150人次、决定任命219人次、批准任命36人次,免职155人次、决定免职80人次,批准免职15人次。
二是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更好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10年来,先后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普法规划、州树州花、民族文化艺术节、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03项,确保了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作为重要职责,代表依法履职的途径更宽,代表建言献策的渠道更畅,保障代表履职的制度更管用,代表主体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10年来,代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建立了州、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系”和代表接待群众、代表述职评议、届末通报表扬代表工作、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等制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更加密切。同时,积极支持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活动,实现了届内基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全参与。10年来,不断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打造1354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代表的村委会(社区)“两个”全覆盖,依托代表活动阵地,充分发挥“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的作用,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接待日”等活动,人大代表采取约访、坐访、走访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推动代表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10年来,坚持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采取重点督办、纳入综合考评、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对承办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238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9.9%,推动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一批实际问题,一批代表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
六、聚焦新定位新要求,政治引领自身建设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四个机关”的新定位、新要求,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转变机关作风,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先后制定出台机关制度65项,有效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深入推进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促进工作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常委会领导率队深入边境一线、定点帮扶联系点、企业生产一线、田间地头,督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助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尤其是今年河口县和金平县发生疫情以来,选派2名常委会副主任和2名专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奔赴一线、勇挑重担,选派2名机关干部到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得到州委的高度肯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成功创建为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此外,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用真心、倾真情、下真力,为挂钩帮扶联系点协调安排各类扶贫资金4700多万元,定点扶贫的绿春县大头村、新寨村如期脱贫摘帽,大头村委会拉祜寨村小组“党建+扶贫+综合治理”模式得到国家和省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2021年以来,认真落实定点帮扶责任,推动挂联点绿春县大兴镇阿迪村委会和牛洪社区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党建等工作上新水平。
各位媒体朋友,10年来,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最重要的是,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必须坚持强基固本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红河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红河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刘红梅:
感谢李光林先生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红河州是一个边疆民族自治州,有许多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值得保护和传承,请问在这方面,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如何做的?
红河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旭东先生作答: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为更好地继承和弘扬我州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并加大对条例实施的监督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助推了哈尼梯田的申遗成功和哈尼农耕文化的保护传承,促进了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以及风貌街区、风貌建筑的保护与发展,填补了非遗传承人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空白,为保护和传承我州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云南法制报》记者提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得到极大改善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新的矛盾纠纷,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请问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这方面如何开展工作的?
红河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旭东先生作答: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总结基层治理的经验,主导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构建了主体多元、渠道多元、方式多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特别是在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的化解方面创新化解模式,体现红河特色,成效显著,得到了各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具有示范意义,应认真总结和推广。”目前,许多州市都在借鉴我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红河模式”,开展这方面的立法工作。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生态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请问红河州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红河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旭东先生作答: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生态环境保护是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要领域,先后制定实施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燕子洞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到人大立法工作中,以实实在在的立法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为环境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绿色发展发挥了积极具体的法治保障和促进作用。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李煜女士补充发布:
下面我从红河州人大代表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成效方面作补充发布。红河州现有五级人大代表11380人,其中,哈尼族、彝族、壮族、傣族、苗族、回族、拉祜族、瑶族、布依族、布朗族等各少数民族代表7642人,基层人大代表8800人。10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抓培训、抓规范、抓督办、抓平台,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为红河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
一是抓培训,强保障,代表履职条件有所改善。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州级每年预算60万元代表培训经费,为代表学习培训和知情知政创造条件。每年举办2至3期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10年来,已组织代表24批6550人次参加学习培训。同时,为代表征订各类学习资料,定期不定期向代表通报重大政情。组织或邀请2098名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一府一委两院”等重要活动。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给予保障,代表工作保障力度逐年加大。印发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从2020年开始,每名州人大代表每月给予200元联系群众的通讯、交通补助。
二是抓规范,促长效,制度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建立健全了代表工作办法、代表视察办法、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为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打下了良好基础。指导县市、乡镇制定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参与活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视察调研等制度。在“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中,按照“争创全省人大系统一流的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工作目标,实行代表工作站、联络室“有场所、有牌子、有责任、有公示栏、有制度、有台账、有活动、有设备、有质效、有经费”的“十有”标准化、清单化管理,依法依规创造性地将重点工作分割为若干工作项目,再对每个项目的内容、流程、绩效等进行分解量化赋分,形成代表工作站、联络室绩效标准,根据绩效标准对代表工作实施系统性、标准化、全流程绩效管理。
三是抓督办,解难事,促进所提问题有效解决。10年来,州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议案、建议2238件,解决率为61.97%,其中,确定了108件重点督办建议,解决率为97%。实行代表建议督办“百分制量化考核”目标管理,坚持按照“对口督办联系单位和机关内部适度调剂”相结合的原则,把代表建议全部分解到常委会领导、各委室进行督办,实现代表建议督办全覆盖。连续8年持续对州人民政府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采取集中视察、专题审议、集中督办、满意度测评、结果通报、审议意见办理等措施,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红河州建议办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中国人大》上刊登。对州人大代表连续4年在州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鸡石高速公路石屏收费站增设车道、给予拨付鸡石高速公路石屏和坝心收费站改扩建项目工程款的建议,2021年首次开展“回头看”活动,州人民政府提出分年预算,逐步解决的方案。2021年,首次设立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300万元,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交通、教育、医疗等方面,且急需解决、所需资金数额不大、难以纳入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一般性项目建设12件建议进行补助。今年州财政继续预算400万元的办理专项资金。
四是抓平台,促履职,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2013年作出创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平台的决定,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规范建成1354个代表工作站、联络室,已实现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全覆盖。推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双联系”制度,全州五级人大代表与5万多名群众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听取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代表小组活动,每年提1件有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每年为本选区选民办1件实事好事,每年进行1次联系本选区选民活动,每年帮扶1户贫困户,每半年开展1次代表民情调查”的“六个一”活动,推动代表进工作站、联络室开展活动,依法履职。如今,遍布于各个角落的代表工作站、联络室,积极发挥着联系选民、收集建议、化解矛盾等作用,有效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全州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平台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20310件,解决6093件。全州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岗位,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作用。如年近古稀勤履职的代红辉,守边固边护家园的普玉忠,心系群众解民忧的李红芬等,他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为民履职。依托平台,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2013年11月在蒙自市新安所镇开展的述职评议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亲临现场指导,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评价。2017年6月,新安所镇开展述职评议活动的经验在北京作交流。通过探索、实践和总结,《红河州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意见》最终成型,进一步规范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2018年以来,全州已开展述职活动628场,县级代表967人、乡级代表3157人向27546名选民代表进行述职。红河州的做法和经验在《半月谈》、新华社高管等中央、省、州媒体报道。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使命激励作为。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我们将怀揣初心、肩扛使命,继续为民深耕,以担当实干的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大家!
刘红梅: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和两位主任的详细发布以及精彩解答,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积极提问。
刚才,发布人结合工作职责,通过介绍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人事任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方面,向我们展示了10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希望媒体朋友们宣传报道好今天发布会的各项重点内容,深入挖掘亮点,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好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效,传播红河人大声音,讲好红河人大故事,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