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213553-5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省10件惠民实事及红河州十项惠民便民实事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9〕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19年省10件惠民实事》及《2019年红河州十项惠民便民实事》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落实到位
《2019年省10件惠民实事》及《2019年红河州十项惠民便民实事》事关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不懈抓好重大民生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顺利推进
各主办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资金落实到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完成主办部门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
《2019年省10件惠民实事》及《2019年红河州十项惠民便民实事》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自4月起,各主办部门要逐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于7月1日、10月1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前3季度、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州政府办公室。各主办部门请于3月29日前将惠民便民实事工作联络员名单报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将根据《2019年省10件惠民实事》及《2019年红河州十项惠民便民实事》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联系人及电话:白玉冰,18808731866;邮箱:MZ3732054@126.com。
附件:1.2019年省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表
2.2019年省10件惠民实事月报表
3.2019年红河州十项惠民便民实事任务分解表
4.2019年红河州十项惠民便民实事月报表
2019年3月28日
附件【附件2 2019年省10件惠民实事任务月报表.docx】
附件【附件3 2019年红河州十项惠民便民实事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附件4 2019年红河州十项惠民便民实事月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