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213549-66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9〕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红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罗 萍 州 长
副组长:鞠云昆 副州长
成 员:杨 帆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冯 挺 州政府副秘书长
毛 杰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何文亮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喆 州民族宗教委主任
徐耀坤 州司法局局长
陈代波 州财政局局长
戴劲松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李悦江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小松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车文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玉龙 州水利局局长
张艳梅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夏 明 州应急局局长
杨国椿 州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金 江 州能源局局长
张红文 州林草局局长
可文炳 州政务服务局局长
宗继伟 州地震局局长
曹中和 州气象局局长
李国才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波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吕凌霄 红河供电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小松同志兼任,李国才、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确保日常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工作组、规划工作组等2个专项工作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一)综合工作组
主要负责起草州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做好改革培训、系统应用、信息报送、政策宣传及督查通报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李国才
(二)规划工作组
主要负责统筹各类规划,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落实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求的规划数据,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联通;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线上运行的多部门协同策划项目生成机制,实现在线协同策划,开展线上项目策划生成工作;建立规划修改和数据更新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一张蓝图”。
负责人:李波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机构,承担好改革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本地区改革工作。
(二)州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改革任务,切实承担牵头和主体责任,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推动改革工作开展,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