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9-141903-4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8年度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2018年,在全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州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新时代的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集体的利益。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斗争的勇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和《红河州见义勇为认定申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高雄、黄建军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学习,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表彰的人员要珍惜荣誉,在各自的学习、工作岗位上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再创佳绩,为建设平安红河、法治红河,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8年度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度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一、高雄勇救落水人员
高 雄,男,云南省金平县人,1982年9月生,哈尼族,金平县马鞍底乡普玛村委会荒田村村民。
二、黄建军勇救伤者
黄建军,江苏省宜兴市人,男,1981年8月生,汉族,武警云南总队执勤支队执勤五大队干部(驻开远)。
对以上2名个人,分别授予“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