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州政府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9-141902-0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州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7号),结合我州实际,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2项行政许可事项。

  州级涉及部门要抓好取消和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对承接后纳入本级的行政许可事项,部门要在部门网站及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本部门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同时加强上下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 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 决定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