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213501-08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红政办发〔2020〕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有序推进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红河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动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整治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罗 萍 州委副书记、州长
常务副组长:周 踊 副州长
副 组 长:杨 峻 州政府副秘书长
保永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珖菻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盛 州法院副院长
成 员:王珞羽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委网信办主任
毛 丽 州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念培光 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何 倩 州委政研室副主任、州委改革办副主任
王立强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编办主任、
州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工作委员会书记
杨志刚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钟红莊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龙 刚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扶贫办主任
张 波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伟 州工信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学理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敬东 州公安局副局长
徐耀坤 州司法局局长
陈代波 州财政局局长
徐小松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于 洋 州商务局局长
张艳梅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毛晓鹏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向爱武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马 毅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马立岗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4个督查组,分别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从科、州政协副主席黄德亮、二级巡视员李正有和张红文担任组长,主要负责红河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督查指导工作。督查工作方案另行下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杨峻、保永平、庄斌、赵珖菻、李盛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照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