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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hhzjytyj/2026-0000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教基〔2015〕30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教发〔2025〕4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辅材料指导和管理,完善教辅评议推荐目录,结合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师生需求及新高考改革导向,决定开展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科目、版本和范围
(一)评议科目: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1个学科(含必修、选修全学段)。
(二)评议版本:参评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须与教材使用版本内容保持一致。
(三)评议范围:
1.普通高中教科书出版单位编写出版的配套同步练习册(图册)。
2.依法取得教科书著作权人授权所编写出版的配套同步练习册(图册)。
3.普通高中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4.听力类、实验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报告册、探究手册、实验指导等)、期报刊、综合类(假期作业、读本、字帖等)。
二、送评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送评单位应当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质量与安全要求:送评的教辅材料须为正式出版物,要确保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辅材料的价格管理规定,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三、送评教辅材料要求
(一)教辅材料必须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编写,符合教材的总体构思,符合教辅材料编写的各项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二)送评单位在评议范围内,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个品种(参考评议范围)送评5套。
(三)文字和语法规范、准确、简练,名称、名词、术语、计量单位采用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
(四)地理、历史等学科的教辅材料中附插的地图,涉及中国示意地图、中国历史疆域图、世界各国历史地图和局部行政区域图等,应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取得相应审图号。
四、材料报送
(一)资质证明材料:送评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出版资质证明: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授权证明: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类等教辅材料,送评单位需提供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送评地理类材料还需报送符合地理教材要求的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表与承诺书:红河州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附件1)、红河州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版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附件3一式3份)(前四项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PDF扫描件)。
(五)样书及目录:每册教辅材料提交样书(白皮书)5套,并填写《红河州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附件2)(附件2需提供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送评教辅材料白皮书不得出现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编写者等信息,封面仅标明类型、学科、使用年级、印张数、开本(白皮书封面内容与格式按附件4)。附件1—4统一装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中,用A4纸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只需粘贴顶部一边,格式按附件5),在评议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制作白皮样书的,该套教辅材料不予审核。
(六)报送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10日,08:30—11:30,14:30—17:30。
(七)报送地点及联系人: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澜街道红河州职教园区信息中心三楼州教科院大数据中心。联系人:苏萍,0873—3900552。
(八)报送方式及要求:以样书及送评材料一并送达为准,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未送达的,不予受理。送评材料由送评单位专人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教辅评议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
(二)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提供不实证明,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送评。
(三)通过评议的教辅材料如未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修订或无法出版的,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送评。
(四)通过评议的教辅材料列入《红河州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执行《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的通知》(云价价格〔2016〕62号)标准,须按规定及时申报核价,从2026年9月起供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相应年级选用,并作为后续评议、修审的依据。
(五)2025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补充评议中已列入红河州评议推荐目录的品种,无需重复送评,纳入2026年评议推荐目录范围。同步废止《2023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
(六)本公告由红河州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红河州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
2.红河州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
3.红河州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版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教辅材料主编承诺书
4.红河州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送评白皮书封面内容与格式
5.红河州普通高中教辅材料档案袋封面格式与要求
红河州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