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 索引号: 20240913-213344-04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龙正涌等十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龙正涌 任红河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处级);
杨 杰 任红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念家鸿 任红河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
李 熙 任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 婷 任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徐大全 任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立智 任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马学兵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统计局副局长;
段吉鸿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副处级);
娄 东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赵绍青 免去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樱丹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职务;
松建华 免去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