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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213122-5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0年度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2020年,全州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推进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不怕流血牺牲,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新时代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集体利益,为奋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注入了强大精神力量。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和《红河州见义勇为认定申报奖励办法》规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白军生、魏桥、杨建3名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奋发努力,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于担当、勇往直前的忘我精神,不断培育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先进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做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法治红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0年度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白军生,红河州蒙自市人,男,彝族,1965年3月生,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职工。

  魏 桥,红河州泸西县人,男,汉族,1978年6月生,泸西县委宣传部职工。

  杨 建,红河州河口县人,男,苗族,2001年6月生,河口县新街边境检查站辅警。

  对以上3名人员,分别授予“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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