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213038-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现将《红河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程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程项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及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加快形成“中心引领、两翼齐飞、南部振兴、沿边开放、廊带联动”的发展布局,根据《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21〕21号)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以高质量项目全力推进全州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点工程
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为扎实推进全州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将各项工作细化、转化、具体化到重点工程项目,共确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程项目212个、总投资5783.2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38个、总投资2516.4亿元;开展前期工作项目74个、总投资3266.8亿元(详见附件2)。项目围绕“中心引领、两翼齐飞、南部振兴、沿边开放、廊带联动”的发展布局分为5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中心引领”重点工程。为把滇南中心城市打造成红河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实施“中心引领”重点工程,包含58个项目,总投资1054.6亿元,占全部重点项目总投资的比重为18.2%,项目主要是:红河蒙自机场(投资41.8亿元)、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投资52亿元)等项目。
(二)推进“两翼齐飞”重点工程。为把弥勒泸西、建水石屏一体化打造成红河高质量发展的矫健双翅,实施“两翼齐飞”重点工程,包含51个项目,总投资1361.4亿元,占全部重点项目总投资的比重为23.6%。项目主要是:弥泸灌区(投资30亿元)、建水县泸江烟柳田园综合体(投资32亿元)等项目。
(三)加快“南部振兴”重点工程。为把南部打造成红河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实施“南部振兴”重点工程,包含40个项目,总投资446.2亿元,占全部重点项目总投资的比重为7.7%,项目主要是: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投资143.8亿元)、金平至金水河高速公路(投资94.9亿元)等项目。
(四)加快“沿边开放”重点工程。为把沿边开放打造成红河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推器,实施“沿边开放”重点工程,包含47个项目,总投资1958.7亿元,占全部重点项目总投资的比重为33.9%,项目主要是:文山至蒙自铁路(投资162.5亿元)、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标准厂房(投资8.4亿元)等项目。
(五)加快“廊带联动”重点工程。为把廊带经济打造成红河高质量发展的强健筋骨,实施“廊带联动”重点工程,包含16个项目,总投资962.3亿元,占全部重点项目总投资的比重为16.6%,项目主要是:滇南最美乡愁之旅(投资232.1亿元)、蒙自市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投资17.9亿元)等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形成“中心引领、两翼齐飞、南部振兴、沿边开放、廊带联动”的发展布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成立红河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州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同时组建5个专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详见附件1)
(二)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全州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担负起促进全州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任务,以项目为抓手,抓紧做实、做细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力促进形成“中心引领、两翼齐飞、南部振兴、沿边开放、廊带联动”的发展布局。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工作专班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重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挂图作战,确保任务细化、责任到人、时限明确。各县(市)、州级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程项目亲自研究安排、亲自调研调度、亲自督促落实, 主动了解和掌握项目推进动态,及时发现、研究、帮助解决项目推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重点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
(四)健全完善机制。建立定期会议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协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建立工作推进情况通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围绕重点项目清单开展日常监管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对项目推进进展缓慢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办和催办,全力推动各项重点项目加快实施。
(五)强化跟踪问效。各工作专班要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对接,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州级各责任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程项目推进,于每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强化跟踪问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和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坚决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hzfgwdqk@163.com。
附件:1. 红河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2. 红河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件1
红河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罗 萍 州委副书记、州长
常务副组长:吴世雄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吕 进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国民 副州长
黄碧忠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梁凌云 副州长
周永瑜 副州长
张 珺 副州长
许高红 副州长
丁 昆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杨 帆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和爱红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杨 峻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
杨克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健忠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周雪云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忠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 挺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永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庭富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严 华 州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赵洪伟 州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刘高伍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学理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 杰 州科技局局长
赵 力 州民政局局长
陈代波 州财政局局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黄 杰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小松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戴 锐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珖菻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颖 州水利局局长
和 涛 州商务局局长
赵 伟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立强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金 江 州能源局局长
杨云鸿 州林草局局长
张 云 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旺林 州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王晓玲 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杰群 哈尼梯田管理局局长
张 波 蒙自市人民政府市长
汪 霞 个旧市人民政府市长
解凌云 开远市人民政府市长
钟红莊 建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秋红 石屏县人民政府县长
潘金军 弥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邓飚雷 泸西县人民政府县长
文晓波 红河县人民政府县长
慕明军 元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卢春剑 绿春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周林 屏边县人民政府县长
吴华昊 金平县人民政府县长
邓 瑞 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副主任、河口县人民政府县长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抓好工作落实,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由州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各工作专班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专班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综合协调工作专班
组 长:吴世雄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杨克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高伍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州林草局,13县市人民政府。
综合协调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州县力量,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组织提出全州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调度重点项目进展,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项目推进情况,并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立项工作专班
组 长:吴世雄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杨克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高伍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州林草局,13县市人民政府。
项目立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及完成重点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并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要素保障协调工作专班
组 长:梁凌云 副州长
副组长:杨永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黄 杰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云鸿 州林草局局长
成员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13县市人民政府。
要素保障协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土地、环保、林地等要素手续办理及保障工作。
(四)资金筹措工作专班
组 长:吴世雄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杨克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代波 州财政局局长
陶春发 红河发展集团董事长
李 庶 红河产业投资集团董事长
成员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州林草局、红河发展集团、红河产业集团,13县市人民政府。
资金筹措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州财政局。主要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平台公司为重点项目提供融资咨询、融资策划、融资保障工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多元投融资机制,并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商引资工作专班
组 长:吴世雄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杨克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玲 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成员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投资促进局,13县市人民政府。
招商引资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州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筹划和成果跟踪问效,并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督查问效工作专班
组 长:丁 昆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和爱红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督察问效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州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对照领导小组各工作专班的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对实施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重点项目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