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213018-1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加快对接RCEP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红河州加快对接RCEP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罗 萍 州长
副组长:吴世雄 常务副州长
许高红 副州长
丁 昆 州政府秘书长
组 员:杨克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 凌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高伍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学理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 杰 州科技局局长
龙正涌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赵 力 州民政局局长
李雄文 州司法局局长
陈代波 州财政局局长
戴劲松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黄 杰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小松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车文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珖菻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和 涛 州商务局局长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立强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胡剑英 州外办主任
刘 毅 州税务局局长
向爱武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金 江 州能源局局长
毕秀丽 州金融办主任
李沙才 州国资委主任
王晓玲 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熊维平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
务段段长
杨 旭 蒙自海关关长
罗正利 河口海关关长
王胜昌 金水河海关关长
刘 强 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芦江波 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
管理局红河州中心支局局长
杨 杰 红河银保监分局局长
杨国新 河口边防检查站政委
李凡纪 金水河边防检查站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和涛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州加快对接RCEP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加快对接RCEP各项任务督办落实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协调的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需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有关业务处室1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工作季度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持续跟进落实各项工作,加强RCEP规则“一国一策”、“一品一策”、“一行一策”、“一企一策”跟踪与研究,定期做好监测分析,及时把握动态,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好本单位在加快对接RCEP工作中的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同,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做实一批项目、做优一批典型、做强一批企业。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