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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023-1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府研究室(法制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州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红河州政府研究室(法制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研究咨询和法制业务2018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h.gov.cn。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红河州政府研究室综合科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邮编:661100,电话0873-3721260)。

  一、概述

  2018年,红河州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红政办函【2018】31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及时发布工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单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将其纳入我单位考核内容与其他政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6月,州政府研究室主任专门听取了我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汇报;7月,州政府研究室主任向大家传达《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个人;12月,分管该工作的副主任领学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布置收集相关工作资料准备迎检。此外,6月及时印发《关于调整红河州政府研究室(法制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部门牵头落实、专人承办日常工作、全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我室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省政府、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州政府研究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健全《州政府研究室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州政府研究室政策文件解读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

  (三)细化工作任务

  为促进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对照州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研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对应的任务分配情况,明确涉及的主要任务内容是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规定》配套我州实施办法,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依据任务内容侧重点确定主要的承办科室是规范性文件科,综合科及其他业务科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四)规范工作程序

  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均需由待公开信息的科室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上网公开,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五)加强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充实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州政府研究室链接网页内容,强化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公众服务等功能;及时了解各科室对“96128”政务查询专线的接听情况,积极配合全州政务热线整合;在单位办公区域设置党务政务公示栏,公示要求公开的政务党务文件、决定和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拓宽公开渠道和平台。

  (六)增强沟通交流

  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重点关注规范性文件科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总结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应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分管副主任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汇报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的工作情况,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科协助州政府办出台配套措施工作,公开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及文件清理工作,畅通上下交流渠道,共同促进我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内容包括单位预算决算、机构职能、规章制度、公式公告、工作情况、征求意见等。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公开了涉及机构职能类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条,内容关于明确红河州人民政府接收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机构是红河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办理了州政协第266号提案,内容涉及法治政府建设,该提案已于9月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州政协,在复文的同时按要求向州政协提供了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等内容,及时将提案内容予以发布。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经梳理1-12月以来报送的包括请示、函件、方案、通知在内的39份文件,内容没有涉及重要政策的。

  为减少环节,提高办文效率,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3月我们代州政府办公室起草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文件规范性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进一步规范了文件规范性审查工作,改变了以往公文报送中的不规范现象,促进州政府公文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有序。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在工作中没有出现社会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的情况,未开展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相关工作。

  (六)与公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

  2018年3月,根据转发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了专项清理工作,对州政府办制发的9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发现2005年4月12日制发的《红河州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与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相符,建议废止,3月27日州政府作出同意废止决定,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并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推动行政权力公开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截至12月,组织全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5次、参考1363人;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证件管理系统使用与操作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证件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积极宣传和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坚持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执法决定作出前的必经程序,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由行政执法机关承办机构送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

  3.推动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

  对《石林至泸西建水至元阳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合同》《红河州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等50件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政府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通过互联网、电话、信函等多种途径及时引导监督13县市和州级部门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听证项目,听证会现场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5月在州政府网站上发布《红河州蒙自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4.积极报送信息

  积极向州委信息局,州政府办政务公开科、信息科报送包括调研、扶贫、会议、建章立制等在内的与工作动态息息相关的实时工作信息。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和平台仅为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内容不涉及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所以没有设置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服务大厅。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涉及依申请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2018年,州政府研究室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和平台均依托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没有设置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等媒体媒介,也没有通过其他公开平台发布过信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方面认真完成了任务,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重要性认识方面。单位少数干部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推进还需加快;

  二是人员配置方面。我单位没有配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该项工作由综合科一名干部兼职负责,对迁改后接入州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还存在业务不熟悉、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公开质量方面。信息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信息更新不及时,缺乏动态内容。

  (二)2019年工作目标、思路

  在2019年的工作中,州政府研究室将按照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我单位党务政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扎实做好新时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研究室主任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执行,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强经费保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危机处置等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业务能力。积极派员参加州政府办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加大内部沟通和对外交流。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1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州政府研究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萧崇斌     审 核 人:张凌 

填  报  人:郑清方          联系电话:3721260 

填报日期: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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