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2954-64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部门的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红河州气象局成立了红河州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红河州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领导小组,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制定了《红河州气象局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门工作经费,确实将责任落实到科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中国气象局网站、中国气象报等渠道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776条。其中包括部门决算公开资料、重要天气消息、天气预警、天气周报、气象标准执行清单、日常工作信息等内容。
2018年度我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政策解读等工作情况的公开。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经红河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研究同意,我局窗口于2016年9月22日撤出州政务服务中心,原审批事项由蒙自市气象局行政审批窗口承接办理。州局仅负责经开区及保税区的行政许可办理事项。自2018年开始委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接件、出件。编制所涉事项的办事指南,提供各事项的表单样本,方便群众和企业参照填表(单),并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凡未公示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办事指南变更及时更新,并同步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综合服务窗口。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与综合服务窗口对接,在规定时限内领取群众提交的材料。我局严格按照《红河州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窗口办理服务事项,推进“放管服”改革事项、实体政务平台建设、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投资审批改革工、制度建设和优化服务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咨询的申请,2018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办理情况为零。
六、存在的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一是认识不到位。在工作中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对于在我局工作推进实施工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识不够;二是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主要是针对天气预报及预警类公开信息比较多,对于单位建设、单位重大项目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等信息公开内容较少,公开重视程度不够。
针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政策文件的学习理解并加强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条例和文件,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依靠红河州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红河州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领导小组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三是积极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多方面需求。
红河州气象局
2019年1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红河州气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7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3 |
单位负责人:曹中和 审 核 人:王茜
填 报 人:杨紫娟 联系电话:3723299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