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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808-6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州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州广电局高度重视,逐项对照,全面梳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全年未发布过任何违规、涉密信息,现将州广电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州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工作重心,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打造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版面,拓展公开渠道,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广播电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健全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红河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规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类公开审批表格等。制定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州政务公开最新部署,认真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以来,已在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的部门动态、信息公开目录、公示公告等栏目公开各类信息43条。

  2.强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照职能职责新要求,梳理完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信息。2019年,梳理完善政务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45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检查2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已在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公示。

  3.是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不断细化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和范围,在红河州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情况。同时,通过公示栏、印发信息、简报、通报等方式,对重大项目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2019年我局审计未发现问题,也未向社会公告。

  4.是强化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情况、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2019年,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条。

  5.是聚焦公益,强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切实加大重大惠民工程政策公开,局门户网站通过开设业务专题栏目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村村通、户户通、无线数字化覆盖等重大惠民工程以及融媒体中心建设、应急广播建设、高山台站建设和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等重大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充实完善扶贫工作信息,及时发布《关于印发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19年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扶贫攻坚开展情况。2019年,公开“惠民工程”和“扶贫工作”信息7条。

  6.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19年主办州人大代表建议1件,标题为《关于加强边境广播电视政治宣传覆盖能力建设的建议》的第0053号建议,本建议质量高、指导性强,对加快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局已经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人大建议的面商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解决率达100%,办理结果为:A类件。由于此建议涉及敏感内容,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推动执法部门公开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按规定配备音像记录设备,严格归档管理,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接到转交涉及广电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但严格按照公开要求,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按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办法和流程。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了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全面推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本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对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正确引导舆论。2019年,通过红河州政府网站统一信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件,回复率100%。2019年12月11日,由局长邓飚雷带领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红河广播电视台“红河热线”直播节目,与主持人、听众和网友就全州广播电视行业管理、事业建设、安全播出、宣传指导和行业扶贫等工作重点,以及“三化”美丽台站试点建设等内容进行充分互动交流,对听众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现场答复和线下答复,并就全州应急广播建设、行业扶贫情况作了重点介绍。2019年没有接到过咨询投诉电话;没有制订出台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四)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配合州政府办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安排有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我局负责内容的上载工作,主要包括部门动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中涉及我局的内容。认真落实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19年上报各类信息43条,州政府网站采用稿20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答复统一信箱信访1件。在各类抽查中没有发生重大问题。目前我局没有政务新媒体平台。

  (五)政府信息组织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围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公开内容、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限,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大对广播电视行业宣传,提高行政效能。2019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中心、转播台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宣传指导中心和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审核、审定、发布和组织报送、审核落实工作。

  2.加大培训力度,抓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宣传。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及州政府相关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要求,对政府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宣传和解读,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2019年按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要求,我局利用局务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领会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于8月份举办了一次信息培训会,由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进行授课。

  3.加强严审把关。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全局在履行职能活动中产生或获取的非涉密信息。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等情况,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按照信息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发网信息填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制度,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上网发布,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严肃性,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一年来,未发布过任何违规、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没有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政务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部分科室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制度不熟悉,还需在培训上下功夫。四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较单一。目前局机关还没有开通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和报送政府信息方式进行公开。五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科室与下属单位报送信息的主动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广播电视事业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和宣传,提高各科室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行为意识。三是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新媒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是进一步探索新手段新技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内容发布,更加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不断完善常态化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五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广播电视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广播、电视、纸媒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讲政策。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六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受理、登记、交办、答复全流程,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七是加强制约监督机制,完善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机关各科室的责任,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编制,并按照规定时限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向社会公布。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A区一楼124室;邮政编码:661199;电话:0873-3739560 ;电子邮箱:hhzgdjbgs@163.com)。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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