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805-0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府研究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州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红河州政府研究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2019年全年研究咨询和文稿起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h.gov.cn。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红河州政府研究室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邮编:661100,电话0873-3721260)。
一、概述
2019年,红河州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40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及时发布工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单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州政府研究室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对红河州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部门牵头落实、专人承办日常工作、全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5月,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早执行;12月,分管领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及时布置迎检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同志认真准备,充实台账,如实反映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提升理论素养
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学习贯彻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标对表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推动我室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派员参加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办件系统运行业务培训、全州政府系统信息工作会议,熟悉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措施、公开信息的类型及写作技能,提高信息公开能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为推动我室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州政府研究室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州政府研究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州政府研究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州政府研究室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州政府研究室政策文件解读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
(四)规范工作程序
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均需由待公开信息的科室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行上网公开,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五)优化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充实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有关研究咨询相关内容,强化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公众服务等功能;认真办理“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交办件;在办公区域设置党务政务公示栏,公示重要党务政务文件、决定和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拓宽公开渠道和平台;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大家自觉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六)强化督促检查
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总结当前一个时期工作成效和不足,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汇报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的工作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的公开情况;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督导,认真完成州政府办政务公开科交办的其他工作,畅通上下交流渠道,共同促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向更好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州政府研究室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分别为州政府研究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州政府研究室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此外我单位没有规范性文件制定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故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涉及需要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收到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单位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权限,不能解读政策材料。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工作中没有出现社会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的情况,未开展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相关工作。
(六)积极报送政务信息
积极向州委信息局,州政府办政务公开科、信息科报送包括调研、扶贫、会议等在内的与工作动态息息相关的实时政务信息。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9年,州政府研究室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和平台仅为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内容不涉及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所以没有设置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服务大厅。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州政府研究室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涉及依申请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州政府研究室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2019年,州政府研究室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和平台均依托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没有设置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等媒体媒介,也没有通过其他公开平台发布过信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方面认真完成了任务,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重要性认识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领导责任有待压实,工作责任还需压实。
二是平台建设方面。我单位没有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有限,公开平台的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公开质量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形式、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提升。
(二)2020年工作目标、思路
2020年,州政府研究室将按照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我单位党务政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扎实做好新时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研究室主任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执行,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强经费保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危机处置等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业务能力。积极派员参加州政府办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加大内部沟通和对外交流。
四是进一步扩宽公开渠道。积极开设政务新媒体,借助报纸、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传播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无。
州政府研究室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