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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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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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州广电局高度重视,逐项对照,全面梳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全年未发布过任何违规、涉密信息,现将州广电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州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工作重心,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打造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按照《条例》的规定及红河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州广电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州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规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类公开审批表格等。制定了工作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州政务公开最新部署,认真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以来,已在州政府网站的部门动态、信息公开目录、公示公告等栏目公开各类信息14条。
2.围绕“六稳”“六保”公开政府信息,梳理“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工作职责。2020年州广电局没有涉及“六稳”“六保”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但一直抱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做好相关工作。“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工作职责方面按照相关要求公开,完成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
3.公开突发事件处理结果。2020年州广电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定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宣传有关提示的通知》,坚决贯彻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利用应急广播和“村村响”大喇叭全覆盖、无死角的优势和在广大农村和偏远山区具有宣传覆盖广、宣传针对性和时效性强的功能特点,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农村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全州网络视听播出机构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户外大屏等载体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加大广播电视疫情公益广告和节目的播出,加大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税收、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公益广告宣传,启用全国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的公益广告,组织开展“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电视剧公益赠播行动,传递正能量。还开展了地震、火灾及安全播出应急演练,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宣传引导。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20年,州广电局没有主办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但历来都高度重视对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职责明确,措施有力,不断健全完善了工作领导小组,对办理工作机构、工作程序、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责任、续办续复和工作台账资料等各方面都作了明确安排,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与肯定。在历年的办理工作中,注重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面对面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保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面商率达100%,协商率达100%。
5.落实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公示栏、印发信息、简报、通报等方式,对重大项目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2020年州广电局审计未发现问题,未向社会公告。
6.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推动执法部门公开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按规定配备音像记录设备,严格归档管理,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
7.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2020年州广电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权责清单,没有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8.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州广电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按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办法和流程。2020年州广电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接到转交涉及广电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但严格按照公开要求,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州广电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按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办法和流程。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1.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了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全面推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本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对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正确引导舆论。2020年,在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的信箱中,收到1件群众的信访件,结合实际工作积极认真地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2020年11月20日,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李建国同志带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红河广播电视台“红河热线”直播节目,与主持人、听众和网友就全州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在“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和“十四五”发展思路、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广电行业管理、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等工作进行了充分互动交流,对听众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现场答复。2020年没有接到过咨询投诉电话。
2.政策文件发布解读回应及工作。2020年州广电局没有制定出台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也未涉及“六稳”“六保”有关方面的政策解读工作。但历来高度重视政策文件发布的解读回应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配合州政府办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安排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州广电局负责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主要包括部门动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中涉及州广电局的内容。认真落实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建立了州广电局的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制度。2020年,已上报各类信息25条,州政府网站采用稿件14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答复信访件1件。在各类抽查中没有发生重大问题,“12345”政务热线等相关政务新媒体平台也不涉及。
(五)政府信息组织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围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公开内容、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限,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大对广播电视行业宣传,提高行政效能。2020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中心、转播台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宣传指导中心和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审核、审定、发布和组织报送、审核落实工作。
2.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全局在履行职能活动中产生或获取的非涉密信息。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等情况,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按照信息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发网信息填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制度,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上网发布,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严肃性,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一年来,未发布过任何违规、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制度不熟悉,还需在培训上下功夫。二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较单一,目前,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和报送政府信息方式进行公开。三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科室与下属单位报送信息的主动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广播电视事业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A区一楼124室;邮政编码:661199;电话:0873-3739560 ;电子邮箱:hhzgdjbgs@163.com)。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