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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339-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制定,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电话:0873—3730771;邮箱:hhzz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提高公开效率、促进阳光透明为重点,讲解住建政策、宣传住建动态,展示住建特色,加大公开深度广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全面提升住建部门的服务质量。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单位)和人员,每个业务科室设置1名对口信息兼职上报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强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

  (三)加大住建公开透明力度

  1.全面推进主动公开。2021年,始终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等,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等多种媒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对照法定公开内容和规定事项,按时发布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开红河州住建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工作信息共计138条。其中,含规范性文件2件;机构职能信息1条;“六稳”“六保”信息2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1条;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州本级年度财政决算、2021年度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密围绕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职能、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3件,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规政策1件,住房保障法规政策6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11件,房地产开发资质45件,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工程建设信息33件(其中,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批复28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5件),公共资源配置信息25条,公示公告5条。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扣“六稳”“六保”开展住建政策解读,多渠道、全方位、通俗化阐释政策内涵。2021年6月30日,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局长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红河热线”,就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做好城市更新、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房地产业、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等民生民权方面的话题进行交流,对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相关政策举措进行解读,并进行现场解答。12月15日,参与贯彻落实红河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高水平推动新型城镇化提速提质专场发布会,由分管副局长就新型城镇化方面住建系统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成。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全面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审查工作,依照“信息公开审查表”规范公开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和台账抽查工作,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

  (六)平台管理情况

  认真维护州政府门户网站由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更新的栏目,落实专人负责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公开时限要求及时更新维护。

  2021年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主动公开有利于社会群众多层次深入了解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情况,加强政民互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加强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好上级政务公开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尤其是“利企惠民”政策类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方法、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紧密围绕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样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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