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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252-6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2022〕—1—5)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大楼C区125室,邮编:661199,联系电话:0873—3732756,传真:0873——39937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777条,包括重点招商项目、投资动态、机构职能等,在州政府门户网站“投资红河”板块发布信息45条,在“投资红河”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招商项目732条。在《云南日报》等省级平台发布信息24条,《红河日报》等州级平台发布信息31条。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程序,对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件,也没有2020年度结转办理件,受理申请数量为0件;并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答复情况的通知》(〔2021〕-12-22)精神上报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制度管理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严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2021年,制定完善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信息计分通报办法(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投资红河”微信公众号数据管理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切实保障网络安全和政府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制度管理政务服务平台,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投资红河”微信公众号、“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的运维工作,确保平台运行正常和管理安全。2021年,“12345”政务热线平台来电诉求0件,“投资红河”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信息732条,包括重点招商项目、投资动态等,无管理不规范被通报等情况。

  (五)监管保障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成立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红河州投资促进局QQ群、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投资红河”微信公众号数据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措施,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二是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保密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认真填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严禁公开敏感信息及密级文件等内容。2021年,未发生违法、违规等错误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进一步加强,队伍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公开发布规定和要求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需进一步规范管理,作用需进一步发挥。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义务,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重要内容的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素质,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按照《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红河州投资促进局QQ群、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投资红河”微信公众号数据管理办法》等制度,从严监督管理、从严审核发布,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充分发挥平台应有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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