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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246-2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以来,州广电局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州政务公开最新部署,认真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已在州政府网站的部门动态、信息公开目录、公示公告等栏目公开各类信息13条。并及时更新发布了州广电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事项的行政主体、设定依据、执法流程、责任事项、救济渠道等共计102 项权责清单的信息,局领导班子成员、部门权责清单、机关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未接到转交涉及广电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但严格按照公开要求,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州广电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按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办法和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中心、转播台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规定》及红河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州广电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规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类公开审批表格等文件。制定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于2021年10月份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更新刊登工作,严格内容审查把关,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充实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有关研究咨询内容,强化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公众服务等功能;认真办理“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交办件;创办了反映全州广电工作动态的内部刊物《红河广电》,按照每月至少一期,重要或特殊文稿单独印发的方式编印,全年共编印14期,成为常态化总结提炼工作、通报动态、交流经验的重要载体;在办公区域设置党务政务公示栏,公示重要党务政务文件、决定和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拓宽公开渠道和平台;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大家自觉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1年,州广电局没有主办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但历来都高度重视对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职责明确,措施有力,不断健全完善了工作领导小组,对办理工作机构、工作程序、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责任、续办续复和工作台账资料等各方面都作了明确安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州广电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较单一。目前局机关还没有开通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和报送政府信息方式进行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科室与下属单位报送信息的主动性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以常态化督查督办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一是以构建广播电视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宗旨,突出广电事业建设重点,切实增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二是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进行系统深入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新媒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加强制约监督机制,完善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机关各科室的责任,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养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A区一楼124室;电话:0873-3739560 ;电子邮箱:hhzgdjbgs@163.com)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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