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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200-1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竺路144号,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175,传真:0873—37206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级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精心制作、精准推送,服务公众、服务大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平台做好发布、解读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全年共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共收到上级交办、州信访局转办、群众来信来访等各类信访件145件次,主要涉及医患纠纷、疫情防控、政策咨询、工作作风等方面,按时办结率100%。在“红河卫健”公众号发布各类卫生健康工作信息351条1063条。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州卫生健康委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有力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在工作中,强化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体系。

  (二)做好主动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更新,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事项,围绕全州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及时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公示公告”等栏目集中公开卫生健康相关政府信息99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普及健康知识、事业单位招考及录用、执业资格考试、监督检查、疫情防控等信息351条。

  (三)服务疫情防控。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媒体作用,第一时间公布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促进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工作;同时,公布全州各级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公开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疑惑咨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公开发布工作动态、疫情防控政策等有关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公布全州核酸检测机构、疫苗接种机构、正确洗手和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知识,进一步强化了群众防控意识,营造了疫情防控新氛围。2021年共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46条,保持疫情防控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助力疫情防控。

  (四)做好决策公开。州卫生健康委对全州出台的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发布解读材料,严格落实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政策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更好地帮助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的实效性。2021年共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健康红河行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与《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打造智慧健康红河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红河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政策解读等4条政策解读。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州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云政办函〔2020〕69号)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和跨部门协商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2021年,我委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申请答复做到了合法合规、程序完善、准确及时、格式规范。

  (六)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州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等组织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培训。加强与各级卫生健康委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传播的作用有待加强。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识,紧扣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抓好卫生健康领域政策、规范性文件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宣传等工作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构与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公开、应急管理、招标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会、医疗卫生等多方面的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三是提升利用新媒体助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具有传播快捷、操作便捷、灵活互动等特点,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当前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州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不断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拓展公开领域,着力强化公开成效,以最容易获取的方式及时准确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政府信息。

  四是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州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在委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上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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