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932-69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审计局办公室502室联系(地址:蒙自市兴盛路75号,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29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坚持制度创新与落实并重,科学决策与提高执行力并重,审计项目数量和质量并重,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我局强化执法公示力度,全年向社会公示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公示共30篇,信息50余篇。定期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考评内容,实行通报奖励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接收、办理,由办公室主任初审核,分管领导终审核流程,最后依法依规依申请公开。州审计局制定本部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明确信息公开的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报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半年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每年按程序报批,将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平台建设方面。州审计局坚持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更新,定期在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以及审计公示、公告等,并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红河州审计局)上及时转发政府重点推荐内容。2022年,全州共完成审计项目291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98.99亿元;核减投资额1.05亿元。提出审计建议932条;提交审计信息437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62篇。州本级完成审计项目36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3.73亿元,促进增收节支30.78亿元,核减投资额0.5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25条。
(四)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加强监督保障,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审核程序,做到主要领导一手抓,狠抓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具体负责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管理、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做到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职责到位,确保在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真实。
(五)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细化责任分工。2022年,红河州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及时落实。对于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把控,各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都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公开后再发布,确保依法依规公开,全年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工作动态类信息和审计公示、公告公开较多;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审计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增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丰富审计公开内容,切实把审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出成效。二是进一步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逐条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开,政府服务工作快捷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州审计局未存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