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836-87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红河大道与天竺路交叉口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337,邮箱:hhzly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到全局的各项工作之中,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推送涉林草工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涉林草政策解读,及时公布涉林草利企惠民政策,较好完成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全面完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我局4个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均已在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集中公开。
2.公开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2022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14件,均为主办件,其中,建议9件,提案5件(含重点提案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相关办理情况和复文均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3.按时规范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局已按要求于2022年1月28日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网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3件,政府信箱办理1件,全部按规定时限、格式规范答复申请人。
(三)政策解读回应方面
2022年度,我局于1月17日在政府网站以文字形式公开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做好政策文件公开管理,解读好政策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业务形成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线上和线下办理业务。
(五)平台建设方面
在“部门动态”栏目公开日常工作信息60余条,规范运行“红河林草”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在“利企惠民政策”专栏公开3项利企惠民政策。
(六)监督保障方面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考核体系。积极参与省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积极组织开展单位内部政务信息写作培训,局党组会议听取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新媒体“红河林草”微信公众号纳入日常监测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方式。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在网站及时完整公开涉林补贴政策等老百姓关心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法制审核,避免发生程序性错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