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 索引号: 20240805-10295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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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1-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州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现发布《红河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红河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州委大楼A107),电话:0873-3900191。
一、总体情况
红河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执行《条例》,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进行公开有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红河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托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每月对相关执法信息进行报送。二是预算、决算按照财政局要求,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及时公开。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3年红河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未收到相关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情况。2023年红河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无相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主要依靠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和相关平台进行公示。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布信息比较单一。二是全州网信工作受地域经济等影响各地发展不平衡。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网信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依规推进网信部门行政管理工作。二是持续深化网络执法,将相关情况主动公开。三是将加强对各县市网信工作的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红河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