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索引号: 20240913-20452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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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2-12-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公开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等中央直达资金下达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红财预发〔2022〕29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65,99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2年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
预算年度:2022年
文件名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红财预发〔2022〕61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9,867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2年
文件名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第一次清算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红财预发〔2022〕9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42,26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一次清算2022年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2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3732516
附件:
1.《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第一次清算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附件1.pdf】
附件【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