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
- 索引号: 20240913-21202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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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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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州第一批州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级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了红河州第一批州级非遗工坊的认定工作,对县市认定并推荐的县(市)级非遗工坊申报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审核,最终拟认定个旧市班锡龙锡器制作技艺非遗工坊、弥勒竹城竹园红糖制作技艺非遗工坊等20家非遗工坊为红河州第一批州级非遗工坊,现将红河州第一批州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9日,共计3天。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或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乡村振兴局书面提出。
受理部门: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电话:3055386、3732127、373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