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
- 索引号: 20240913-212019-66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10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云南艺术基金以繁荣云南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具有云南特色的文艺精品,培养优秀艺术人才为目标,推动云南艺术繁荣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相统一,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参与并服务云南文化强省建设,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项目资助类别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二)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三)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四)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须符合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各类别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从2024年4月30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认真阅读各类别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申报项目涉及市场主体的,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czt.yn.gov.cn/ygyc)平台进行全过程网上公开办理;申报项目不涉及市场主体的,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dct.yn.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主体所在单位为责任单位,须明确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申报主体的项目材料,按项目类别填写《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三)申报责任单位项目管理部门须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发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附件大小不超过10M,音视频文件不需发送)。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6日—6月30日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反馈初审意见。
(五)申报主体可根据初审情况补充相关申报材料。申报责任单位项目管理部门须于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U盘汇总报送或邮寄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注明“基金申报”字样。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报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七)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六、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07号省文化和旅游厅东风西路办公区8楼
电子邮箱:yunnanaf@163.com
联系电话:0871-63129238,0871-63161823
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1.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附件2: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zip】
附件【附件3: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zip】
附件【附件4: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