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 索引号: 20240913-211237-48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红河州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统一为“120”的通告
根据原国家卫计委《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第十三条,《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办医发〔2020〕84号)有关要求,截至2022年11月14日,红河州13县市120急救电话已全部并网成功。从2022年11月24日零时起,全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现有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全部取消,红河州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统一为“120”,由红河州急救中心统一接听,统一指挥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并对社会公布“120”呼叫号码以外的院前医疗急救电话。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