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00-9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031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国旗回收处置的建议》的第13020031号提案 ,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州政府办公室转交我局办理的上述提案后,我局对国旗悬挂单位、庆祝活动使用国旗的情况进行调研,发现近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主义热情。参加国旗升挂仪式、集体活动使用国旗、自发使用国旗庆祝等,成为人们抒发爱国情感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国旗回收工作一直没有规范化的程序,也没有明确的回收责任单位和回收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09〕100号)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征求< 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函》,征求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等单位的意见,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在政府办的指导下,报送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审议并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文件(送审稿)的请示》。7月24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函〔2023〕93号,对全州各县市、各部门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感谢你们对我州国旗回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