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59-9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的答复
李士德、马文亮委员:
你们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企业员工退休缴费年限审核的建议》的第31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办法(试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4号,提前退休审批要求:用人单位或代管人事档案的机构为参保人员申报提前退休时,须带本人书面退休申请、装订成册的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缴费记载资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参保人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县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其中养老保险缴费记载资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是核定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必要依据。
二、2021年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州级人社部门核准提前退休后,《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栏由核准部门填写。因此,参保人员提前退休核准后需按退休的时间再次提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核实最终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三、由于州级部门无业务经办系统,无法查询到参保人个人账户信息,为解决用人单位或代管人事档案部门多次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个人账户表问题,于涛副局长带领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相关人员于5月31日到开远市人社局就此事专题调研,并要求核准后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表由人社局经办部门及社保部门来提供。
四、为提高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按照省厅的部署安排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等相关服务事项从2023年6月起将逐步使用一体化系统进行办理。社会保险的88个事项群众可以在线上和线下一窗受理系统自动交由不同科室进行办理,提交人可以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办理结束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或窗口下载打印相关证明材料。
感谢你们对我州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你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