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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53-8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040号提案的答复

朱璇叶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成立红河州旅游民宿客栈协会的建议》第1302004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民宿行业迎来迅速发展,乡村、城市均有各类民宿提供。登陆各类互联网平台,游客就能轻松订到民宿。出门旅游不住酒店,而是住在旅游民宿里,体验当地风情,感受民宿主人的热情与服务,这种的选择越来越流行。你提出的《关于成立红河州旅游民宿客栈协会的建议》的提案,从成立红河州旅游民宿客栈协会、每年开展外出考察交流学习活动和民宿客栈标准化宣讲培训活动等6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对提升旅游民宿服务质量和标准,推动我州旅游民宿发展具有非常好的帮助作用,非常感谢你的提案。

  一、国内旅游民宿与国家标准发展脉络

  21世纪初期,一批基于“情怀”而建立的民宿在云南的大理、丽江等地密集出现。有着不同于酒店的个性化外观和“主人文化”背后的故事性,使得“农家乐”形态的初代民宿收获旅游者的追捧。作为后起之秀,浙江莫干山民宿一度发展成为国内民宿界的标杆。莫干山,曾被《纽约时报》评选为全球最值得一去的45个地方之一。莫干山第一家民宿颐园,早期以接待外国顾客为主,带动了当地民宿热潮。此后,较之简陋的“农家乐”,莫干山的“洋家乐”——几十座西洋式别墅装修精、颜值高,在精品小众路线上迅速发展,对全国民宿行业带来深刻影响。

  近年来,民宿行业迎来迅速发展时期,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更好地引导民宿发展,2017年原国家旅游局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4项行业标准。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标准指出,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其中,根据所处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旅游民宿从此有了准确定义,有效促进旅游民宿规范健康发展。

  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新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在旅游民宿的定义中增加了“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内容。同时,明确了旅游民宿的等级和标志由原先的金宿级和银宿级两个级别,变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3个级别。

  2021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第1号修改单,并宣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最为明显的修改是新增了民宿“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条款,并将旅游民宿等级由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更改为丙级、乙级、甲级。

  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新的国家标准,新国标在原来标准基础上新增了“房屋安全鉴定”1项必备要求。

  二、我州旅游民宿发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州旅游设施进一步完善升级、交通便利化不断提升,到红河州的游客持续增加,游客对个性化住宿体验的需求扩大,红河州旅游民宿数量不断增加,质量进一步提高。据最新统计,红河州共有旅游民宿703家,位于景区附近(或景区内)的旅游民宿482家,位于城区内的旅游民宿221家。

  2021年以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开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大力组织开展全国等级旅游民宿推荐申报工作。同时,为鼓励我州旅游民宿参与全国等级旅游民宿评定,2022年、2023年州文化和旅游局积极争取针对等级旅游民宿的奖补政策,并列入州级年度稳经济、促发展的文件中,由州级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评为全国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和3万元。目前,已将2022年度获评丙级旅游民宿的奖励资金30万元下拨到相应县市,各县市正按照程序拨付到获评民宿。截至2022年,我州已有乙级旅游民宿1家,丙级旅游民宿13家。2023年已完成共14家丙级旅游民宿的初评工作,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12家。

  三、红河州旅游民宿客栈协会筹建情况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红河州旅游民宿客栈协会筹建工作,积极与州民政局沟通对接成立红河州旅游民宿客栈协会,成立后的会费收取、业务活动开展和监督管理等事宜,得到了州民政局书面回复和指导。

  同时,还积极与红河州旅游协会沟通联系,了解协会设立、管理、运行的相关情况,并收集汇总了全州13县市拟加入旅游民宿(客栈)协会的民宿名单,经统计,共有35家旅游民宿愿意加入协会。目前,州文化和旅游局和州旅游协会积极配合,按程序推动我州旅游民宿(客栈)协会的成立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红河州旅游民宿(客栈)协会成立,指导协会开展好《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新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积极引导各县市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旅游民宿的提质增量,深入挖掘当地自然和人文资源,打造更多更好的旅游民宿。

  感谢你对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高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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