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44-8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51号提案的答复
住石屏县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化农产品生产与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建议》的第25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随着新时代的发展同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我们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始终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以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整治行动为抓手,用“四个最严”的标准抓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为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驾护航,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站所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定期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并做下一步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整治工作开展,针对重点品种豇豆进行专项治理,印发《红河州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红河州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机制和任务分工的通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包县(市)包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下发各县市贯彻落实。建立工作机制,跟踪联系。从豇豆播种开始到采收结束为止,全程负责督促指导对口联系县(市)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实行“七个一”州县(市)定点联系机制,每个县(市)确定1个豇豆主产乡镇,选择1个豇豆生产主体、1个豇豆收购主体、1个农药经营者、1名县级检测员、1名乡镇监管员、1名村级协管员作为定点联系人,随时了解掌握当地豇豆种植、销售、监管等情况。根据风险研判随时随机开展风险抽检和监督抽查。
二、关于召开红河州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会议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的基石,一旦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将“毁一个产业,害一方百姓,倒一批干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触点多”、“关注度高”,民众强烈关切的重大民生问题。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和各有关单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抓好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州农业农村局按照早部署、早落实、抓早抓小,从源头治理,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理念贯穿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初就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印发《红河州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指导各县市开展工作。年中又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析研判,于2023年7月6日又召集各县市负责人召开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分析研判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关于各县(市)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情况
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从源头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按省级1.7批次/千人抽检目标任务要求,细化任务分解,明确目标责任。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将7545批次检测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根据各县市的人口和农业发展情况合理分配抽检任务分配给13县市,压实工作任务。印发《红河州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红河州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红河州关于开展2023年强化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治理的通知》《红河州2023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下发各县市抓落实,截至目前我州农产品已抽检3370批次,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与农产品生产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200余份。
四、关于举办培训班、开展现场咨询、发张贴宣传资料等情况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7月5日至6日在茶桑果站举办一期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培训全州13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骨干59人次。开展2023年红河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宣传活动。2023年5月19日在个旧市大屯街道举行“2023年红河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展示、现场解答、真假种子样品对比展示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宣传辨识假劣农资知识。共设置宣传展板12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服务 300人次。现场向农民群众赠送优质种子240公斤,绿色生物防/杀虫剂350余瓶(片)等。在蒙自市红寨兴裕农贸市场,开展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发放禁限用农兽药名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单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护意识,引导群众参与学法用法守法,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结合农业生产和病虫害发生危害特点,我州针对农药经营者、农户、种植大户等积极开展各类病虫害防控技术和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利用多媒体、田间地头、培训会、专题讲座等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户科学种植、科学防治病虫害、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使农药经营者自觉做到规范、安全、合法经营。上半年全州共举办科学安全用药培训111期,培训797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394份。围绕冬春关键时节,抓冬春农民科技培训。去冬今春以来,指导全州举办冬春农民大培训159期(线上培训24期,线下培训135期),完成培训1.9万人次,发放资料2.1904万份。四是组建专家团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高素质农民跟踪服务指导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学员训后跟踪指导服务已完成493人。
五、关于各县(市)组建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情况
红河州已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做好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全州所有乡镇挂牌成立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站,建立乡镇生产主体名录、明确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职责制度。每年组织乡镇、村级协管员参加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线上线下培训。全州共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551人。其中:县市级26人,乡镇监管员288人,村级协管员1237人,做到乡镇、村级全覆盖,风险监测做到农产品生产最前沿,做到了能及时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要求。
六、关于推动农产品生产的自我管理、自控自检,全覆盖实施合格证“智能云码”模式情况
(一)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建立良好的合作会商机制,完善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后处置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工作性质,由食安办、市场监管或农业农村牵头出台文件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意见》《红河州食用农产品电商规范指导意见》《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工作部署,推进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到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抓好贯彻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州生产经营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9491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112170吨。
(二)落实“准出”与“准入”制度。通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的产品合格报告和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认证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多种方式,落实“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从而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入市的全链条追溯,实现“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风险可预警”的追溯体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的制度和机制。
(三)加强组织动员上线国家追溯平台力度。持续推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推广应用,按照部、省的安排部署,鼓励动员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上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延伸追溯链条长度。今年组织全州监管人员和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生产主体管理人员750人次参加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主体注册审核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目前,国家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上线754家,生成产品追溯信息3375 条。有效期内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和“十大名品”企业100%上线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
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重大节假日抽查等工作,印发《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红河州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红河州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红河州关于开展2023年强化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下发各县市抓落实,全州出动执法人员5318人次,开展巡查检查1448次,检查企业、农资经营店6503个次,抽检农资产品457批次,查处违法案件73件,结案53件,处罚没款53.769万元,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1件,发放宣传资料16949份,通过严格执法,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全州快速检测农产品74791批次,合格率99%,定量检测3370批次,合格率99.19%。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从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以网络、文件、宣传资料、自媒体等宣传载体为平台,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功能、作用、意义等知识的宣传力度,为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推广应用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技术培训。加强对州、县两级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操作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加快平台推广应用步伐。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上线平台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平台运用过程中的跟踪问效,及时梳理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加强技术指导,督促未完成信息登记的经营主体及时完善相关基地和产品信息,确保上线主体在平台使用运行平稳。严格按照部、省要求,未纳入追溯管理的不得进行项目申报、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及各类展会。四是持续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衔接。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及追溯凭证建设,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检和产品质量追溯,商户购进农产品时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我们将加快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绿色食品牌”等重点工作,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品牌为形象,以增值增效为目标,延伸红河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价值链,推动红河州“绿色食品牌”创建工作,严格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