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35-6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
盘俊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红河州边疆县农村“两污”治理的建议》的第20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州及边疆县情况
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调度显示,截至2023年7月底,全州1192个行政村中有518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3.46%,其中17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和处理,收集处理率为14.43%。
边疆县中,绿春县88个行政村中,31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治理率35.23%,20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收集处理,收集处理率22.73%;金平县94个行政村中,30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治理率31.91%,6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收集处理,收集处理率6.38%;河口县27个行政村中,18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治理率66.67%,5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收集处理,收集处理率18.52%;红河县91个行政村中,49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治理率53.85%,10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收集处理,收集处理率10.99%;元阳县134个行政村中,34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治理率25.37%,5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收集处理,收集处理率3.73%;屏边县76个行政村中,19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治理率25%,6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收集处理,收集处理率7.89%。
二、关于建议的答复
根据建议中提出的两条建议,我局商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
(一)加大对红河州边疆县农村“两污”设施建设用地的政策倾斜
一是保障建设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将项目纳入项目清单,为后续项目落地和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在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准实施前,项目用地涉及用地报批均可以按国家和省关于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策和要求,由州、县两级出具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情况说明的方式,保障项目用地国土空间规划合规性。
二是加强农村“两污”设施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手续指导。积极引导项目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有关要求科学合理选址,切实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级各类保护区等制约因素,以确保项目能顺利落地实施。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的沟通对接,积极主动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农村“两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用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流程,对急需落地、符合用地报批相关要求的重点项目,将给予优先审查、优先安排计划指标、优先指导,高效推进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二)加大对红河州边疆县农村“两污”资金支持力度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财政,尚未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主要来源是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十四五”以来,红河州积极谋划项目,以项目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300万元,其中金平县1500万元,绿春县800万元,用于开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两个县的项目已完工,正在准备验收材料;2022年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506万元,其中金平县1554万元,绿春县400万元,用于开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河口县552万元用于开展河口县红河(上游至出境)河段周边村庄水污染治理项目。各地结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开展水源地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红河县2021年争取到4460万元开展红河县县级饮用水源地俄垤水库保护区水污染治理工程,元阳县2021年争取到2700万元开展红河州元阳县丫多河水库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在项目储备方面,“十四五”以来边疆县共储备项目6个。其中2021年金平县储备了金平县藤条江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3144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2683万元;屏边县储备了屏边县(南溪河上游段)周边村庄连片打包项目,总投资2334.11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2032.95万元,目前2个项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待资金下达。2022年绿春县储备了绿春县李仙江流域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投资4105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3600万元;元阳县储备了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牛角寨景区村庄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3038.35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2691.11万元;红河县储备了红河县哈尼梯田旅游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投资7940.96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5059.43万元,目前3个项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待资金下达。2023年屏边县储备了屏边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溪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4602.9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3930.43万元。
二是积极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022年省级资金支持红河州边疆县4个项目,共1196.31万元。其中红河县垤玛乡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工程、红河县迤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绿春县三猛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项目分别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持,元阳县俄扎乡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96.31万元支持。
三是指导边疆各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按照2022年11月在楚雄州召开的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现场会上整县推进的要求,省级组织启动了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红河州随即启动了红河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于2023年5月9日在开远市召开了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就如何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各县市正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前期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帮助边疆县做好相关工作。指导边疆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组织专家对边疆县相关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方案开展帮扶,确保符合中央和省级要求,提高方案编制质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