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35-4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红河州工商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红河州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处理体系规范化建设问题的建议》的第1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红河州共有涉铅蓄电池企业8家。其中: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家,分别为云南振兴集团电源有限公司沙甸分公司、个旧市泰瑞通电源有限公司、云南振兴集团电源有限公司;涉废铅蓄电池处置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2家,分别为云南振兴集团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核准经营规模44450吨/年)、云南源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核准经营规模125000吨/年);涉废铅蓄电池收集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3家,分别为云南海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核准经营规模20000吨/年)、蒙自泓强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经营规模20000吨/年)、个旧市劲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核准经营规模55000吨/年)。全州共有废铅蓄电池收集核准经营规模95000吨/年,处置核准经营规模169450吨/年。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强对产废单位、收集单位、运输单位、经营单位的管理,严厉打击整治一切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监督执法的合力作用”的建议。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2019年1月8日,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2019〕3号);2019年7月15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红河州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红环发〔2019〕158号),明确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二是严格执行电子联单制和跨省转移审批制。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坚持污染防治系统观,建立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内部联合审查机制,将水、气、土、监察、环评等监管职能有机结合,开展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延期贮存全流程联合审查,有效形成了危险废物监管新机制,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监管。截至2023年8月,2023年共召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会议16次,其中涉及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审批会议7批次,审批跨省转移量2200吨。三是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贮存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加强对收集、贮存、利用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废铅蓄电池源头管理,规范收集,杜绝非法收集行为,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I519—2020)等要求进行监管,严防环境风险。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每年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开展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监督收集单位建立台账,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废铅蓄电池的数量、重量、去向等信息,每月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经统计,2021年全州收集废铅蓄电池28152.10吨,2022年全州收集废铅蓄电池10027.71吨,2023年截至7月底全州收集7925.62吨。四是开展红河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与应急、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会商联动,以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瞒报漏报、违规贮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和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辅料、中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三年来共办理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48件,共计罚款560.9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数1个。
(二)关于“加强对市场上电动车、摩托车修理店及汽修厂等产废单位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杜绝非法收购和转卖行为”的建议。
一是积极谋划,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振兴集团依托昆明公司建立了废铅蓄电池逆向物流回收体系试点。同时充分发挥红河州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回收企业依托生产商的营销网络建立逆向回收体系。鼓励生产企业和持证企业进行信息沟通和密切合作,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稳定的商业交易模式,并采取以旧换新等措施,不断提高收集处理率。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红河州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广泛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生态红河”微信公众号的更新和推送,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334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063条;通过“6.15国家安全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大力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重要性和必要性。2022年全年发放宣传单、宣传产品5万余份,积极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公众号上多次发布废铅蓄电池内容,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提高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积极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集中开放和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人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风尚,为宣传好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危险废物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重点类别纳入排查整治范围,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始终坚持预防整治并重的工作思路,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立行立改,不断补齐管理短板。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促进废铅蓄电池规范化管理。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或不按许可证规定经营行为,特别是对存在问题的回收网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周边环境甚至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将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的处罚。
(三)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广泛宣传废铅蓄电池不规范收集的负面影响,宣传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改善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废铅蓄电池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废铅蓄电池管理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