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29-8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的答复
周文斌等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自建房闲置资产办理长租产权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的第27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着力做好顶层设计的建议
一是关于建立闲置农房统一数据库的建议。摸清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底数是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盘活闲置的重要基础工作。目前农经统计年度报表中《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统计表》调度数据显示2022年底全州闲置宅基地9257宗,涉及面积4366.83亩(农经统计数据时间紧、任务重,调度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农村宅基地点多面广,全面摸清底数需要大量人财物力。今后我们将以农经统计数据为基础数据,专项安排闲置农房(宅基地)调度,尽可能准确摸清底数。二是组织学习情况。近期我局组织人员前往省内玉溪、普洱、版纳等地学习宅基地管理相关经验。玉溪市江川区充分体现土地“集体”的属性,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机制,把更多决策权交由村集体民主决策的做法,值得思索学习。三是研究出台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的建议。近年来中央、省级层面出台了部分涉及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文件。《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乡村产业发展有基础、农民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有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突出乡村产业特色,整合资源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2021年1月,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俗、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大力支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将盘活脱贫人口资产作为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草拟了《云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利用指导意见(讨论稿)》,但并没有正式印发。2015年以来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20年启动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核心,围绕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抵押等9个方面的探索,其中也包括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大理州大理市、玉溪市江川区位列试点范围,但红河州目前暂未列入试点。
二、关于探索多元利用方式的建议
提案提出的“共享村落”模式和“空心村”改造等建议对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农民通过“共享村落”平台,将闲置的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出租,获得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目前州内也有部分地区探索。例如个旧市锡城街道哨冲小组推行“开放兴村”,对村集体闲置的房屋和学校等设施,以及“一户多宅”的旧宅子进行实地清查统计,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组组成工作队,广泛宣传“一户一宅”政策,倡议有新宅子的居民腾退旧宅子,将旧宅子交回村集体统一管理。通过构造未来收益共享的群众共同致富利益联结机制,将“一户多宅”等35处闲置地块收归集体统一对外招商管理,居民、两个位于山区的社区与哨冲小组签订入股分红协议,采取股权联合分红的模式,即在固定地租的模式基础上,与协议对象共享收益,实现村集体经济及村民稳定收益。目前已引进博泰文化传媒公司、云南丹味餐饮有限公司等公司进驻,发展民宿、餐饮、康养、休闲农业等业态,助推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2022年哨冲小组经济总收入787.8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717元,村集体经济收入28.8万元。“空心村”改造方面,元阳县新街镇爱春村委会阿者科村,地处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核心区,交通闭塞,户数较少。通过中山大学保继刚教授团队编制“阿者科计划”,创新开发模式和合作模式,将全村作为一个利益整体进行规划经营,盘活利用传统民居发展旅游产业。成立旅游发展公司经营旅游产业,村民以传统民居、梯田等旅游资源入股,公司产生利润三七开,30%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与壮大集体经济,70%由全村村民进行旅游分红。具体按传统民居分红40%、梯田分红30%、居住分红20%、户籍分红10%等四部分执行,实现村民和村集体经济双增收。自2019年2月正式运营以来,阿者科村接待国内外游客11.2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90.4万元,成功举行七次乡村旅游发展分红大会,累计分红91.95万元,实现户均累计分红14146元,其中43户村民(66%)按照100%的比例分红,每户累计分红16440元。
三、关于强化银政合作通道的建议
一是深化金融产品创新。我州积极探索拓宽农村合格抵质押品范围,截至2023年1季度末,全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养殖圈舍、活体牲畜等抵押贷款余额7.65亿元。不断优化银行信贷产品,截至1季度末,已推出“抵押云贷”“惠农E贷”等60余种金融服务产品。同时,人行红河州中心支行运用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与蒙自、屏边等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联合创设“再贷款+”融资模式,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创新推出“再贷款+荔枝贷”、“再贷款+热果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切实满足涉农主体多样化、特色化融资需求。泸西县信用联社推出“安居·乐业”系列贷款,设立个人安居贷款、个人商品住房贷款等,满足个体需求。二是优化信贷服务模式。引导银行机构结合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加大科技技术运用,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和能力,人行红河州中心支行配合蒙自市委市政府出台《蒙自市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贷款实施办法》,在全省首家设立500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贷款风险补偿金,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经银保监、金融办反馈,目前红河州暂时没有以租赁使用权(“长租产权证”)作为金融产品抵押担保,推出“农宅贷”等特色贷款产品。
宅基地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政策法规性强,牵扯面广,敏感程度高,情况错综复杂,改革管理任务艰巨。目前全省盘活利用宅基地大部分在试点区开展,对于非试点区,政策暂未明确,红河州暂时没有列入试点范围,暂时不好进行过多探索。待下一轮宅基地试点,红河州纳入试点范围,我们将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盘活利用等机制、措施,以多种方式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自然资源、财政、金融、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等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房扶持措施,简化市场准入,优化登记、备案等手续,推动做好村庄规划编制、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调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工作,为盘活利用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