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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19-2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张爱梅、李代伟、杨昌梅、邬建春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化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第19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边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由州级统一调剂,在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和帮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有关要求,我州于2017年年底调整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管理制度,由各县市自行落实占补平衡责任,州级不再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你县应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补充空间划定成果,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加快项目选址立项,按照“总体谋划、分步实施、压茬推进、严控质量”思路,立足时限要求,推动项目规范、高效落地,全链条提速项目建设,切实增加补充耕地指标储备,高效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垦造耕地三年行动计划。为强化补充耕地项目资金保障,对于申请州级投资的补充耕地项目,州级财政全额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县级落实后期管护;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规范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特别是鼓励支持与州级平台开展深度合作,多元化保障项目资金来源,推动补充耕地项目实施。

  二、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方面,向边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优先报批服务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脱贫县继续安排600亩新增建设用地专项计划指标,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强化用地报批工作指导,切实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项目的用地报批进度,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和用地报件,及时安排使用脱贫县专项计划指标。

  三、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边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业务指导,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续加强对边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用地保障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要素保障上门服务力度。按照“前置谋划、清单管理、流程服务、范本操作、全程监管”的自然资源工作思路,用足用好土地要素保障相关政策,强化协调调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办公,做到“报地必服务,组卷必指导,审查必高效,受理必办结”,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用地应报尽报,能批全批,切实保障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发展用地需求。同时,积极探索相关政策和措施,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有利条件和支持,助力边境乡村实现全面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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