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11-97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108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红河州委: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滇南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的建议》第13020108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基本情况
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是云南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由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与红河州政府合作建设,属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疗机构,项目规划用地1001.59亩,总建筑面积72.97万㎡,预计总投资52亿元,规划建设妇产、儿科、肿瘤、心血管、急重症5个专科医疗中心,共设置床位5000张,其中:心血管医疗中心1100张;急重症医疗中心300张;肿瘤医疗中心1600张;儿科医疗中心800张;妇产医疗中心1200张。项目于2019年12月15日获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并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6月竣工。
二、关于“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的问题
州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滇南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成立了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常务副组长,8家州级部门,蒙自市、个旧市政府和红河发展集团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项目现场一线督导调研,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照项目建设规划,滇南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分三期推进,其中:一期工程依托州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目前心血管、急重症医疗中心、医技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依托州妇女儿童医院项目,目前儿科医疗中心大楼已建成投入使用,妇产医疗中心正在进行部分精装及相关专项设备安装施工,近期可全部投入使用;三期工程依托州第三人民医院项目,目前肿瘤中心主体建筑封顶断水,正在开展内、外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整体工程计划于2023年12月实现主体竣工,计划2024年6月交付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肿瘤医院)投入试运行。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是申请省、州预算内资金、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等办法多渠道筹集,共计到位16.1亿元。州卫生健康委正积极支持配合业主单位,会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2022年12月完成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10亿元发行申报工作,2023年4月完成中央预算内资金2亿申报工作,2023年6月,红河州发展改革委已经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资金文件。
三、关于“推动优质资源引进合作”的问题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红河州政府先后引进2家省外医院、2家省内医院合作共建。一是儿童医疗中心。2023年3月17日,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并完成了上海市儿童罕见病临床医学研究(红河)中心和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呼吸疾病诊疗(红河)中心挂牌。二是妇产医疗中心。2023年4月19日,与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并完成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宫颈疾病诊疗(红河)中心挂牌。三是肿瘤医疗中心。2022年12月29日,与云南省肿瘤医院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建立了李文亮等三个专家工作站,合作开展区域肿瘤基因检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参与国家肿瘤质量控制试点单位建设及两癌筛查工作。四是心血管医疗中心。2022年12月29日,与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派出郭涛、王忠明两位教授设立专家工作站,郭涛教授受聘担任心血管内科名誉科主任。五是急重症中心。2022年曾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接洽,达成合作意向协议,正式签约前因昆明医科大承接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取消了与所有地州共建省级区域中心的合作,目前正与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对接,拟协调争取作为输出医院。
四、关于“打造创新发展品牌”的问题
红河州起草了《云南滇南区域医疗中心运营管理方案》,于2022年9月22日经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专家咨询会评审通过,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目前,方案已列入州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待会议研究通过后下发执行。按照运营管理方案,红河州将聚焦“五个统一”,推动滇南区域医疗中心“五大中心”医疗服务、科研教学、医院管理同质化发展,全面打造创新发展品牌。一是统一标识标牌。即统一设计,打造一套美观、便捷且具备人性化的标识标牌,建设统一的医院文化。二是统一消毒供应和医技检查。即打造服务于“五大中心”的红河州消毒供应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中心,实现资源共享,检验检查结果区域内互认,更好惠及就诊群众。三是统一物业管理和后勤管理。即医院投资方和运营方对安保、绿化、保洁、配餐、泊车服务等的后勤管理服务深度合作,实现安全、高效共赢。四是统一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即打造医务人员人人参与的优质服务体系,为患者提供统一、规范、周到、贴心、优质的医疗服务。五是对外业务收入整体统一。即按照“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对3家成员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按照《滇南区域医疗中心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为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疗机构,拟成立以2014年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为总院,州级6所医院为成员医院的州级医院医联体(医疗集团),负责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的运营管理。根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命名标准和职责任务,支持依托医院建设申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研究并给予依托医院相应配套政策,强化资金、编制、人员和技术引进与培养等改革要素保障,由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建立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和信息系统,负责对学科建设和经济效益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各分院保留独立法人地位,财务独立核算,各自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共享专家资源、医技服务和后勤保障。目前,《滇南区域医疗中心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已上报州委、州政府,待审定后实施。
五、关于“增强区域辐射能力”的问题
为切实加强区域医疗中心辐射能力建设,卫健部门高度重视人才引进。2020年开展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专项招聘,州第一、第三人民医院、州妇女儿童医院三家医院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397人;2021年三家医院招聘引进28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37人;2022年三家医院招聘引进174人。三年合计新引进医技人才855人。同时,全面加强区域医疗中心专科建设,一是积极争取省级支持,组织开展“十四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目前,区域医疗中心共创建省级重点专科12个,设立省内外知名专家工作站60个,其中,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已被确定为“十四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现了国家级重点专科零的突破。二是按照《云南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明确的州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包括区域医疗中心3所主要技术支撑医院在内的17家医院47个专科开展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申报、评审工作,目前已完成申报项目的现场答辩评审,待省级重点专科名单公布后,将公布州级重点专科名单并全面启动建设工作。我们将努力构建面向东南亚的边境区域医疗中心,更好地服务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等人民群众。
感谢您对红河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