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06-75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129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医药卫生界: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河州新阶段传染病防控的建议》的第13020129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人员流动的增多,加快了全球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近年新发传染病疫情不断发生,如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005年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2009年甲型H1N1流感和2020年至今的新冠病毒等新发传染病,以爆发力强和传播速度快为突出特点。我州边境线848公里,面临着新老传染病,境外和国内输入的双重威胁。传染病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传染病防控成效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稳定,慎终如始抓好新阶段传染病防控至关重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我委一如既往做好防控工作,加强监测预警,不断健全完善传染病监测网络体系,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坚守人民健康。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加强防治指导。我州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不断健全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依托覆盖州、县、乡三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监测体系,扎实开展各项传染病监测防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重点疾病、重点地区、重点预防的原则,开展分类督查指导和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每年开展现场指导,强化疫情管理人员传染病报告管理意识,各县市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利用对口帮扶、“红医大讲堂”等,通过三甲医院医务人员每年长期驻点、名师课程每周或月培训等方式充实基层医疗机构力量,提高基层救治能力。
(二)加强资源整合。全州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537家。其中:三级公立医院15家(含三级中医医院5家)、二级公立医院3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1个、乡镇卫生院142个、村卫生室1401个、诊所(医务室、门诊部)75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7个,其他机构3个,民营医院103家(含三乙民营综合医院1家,二级民营医院13家)。卫生人员4.42万人,床位3.54万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9万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16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8.03张、执业(助理)医师2.99人、注册护士3.97人、专业公共卫生人员0.81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2人。建成慢病管理中心152个,心脑血管救治站113个。“十四五”以来,全州卫生健康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滇南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稳步实施,已完成投资32.25亿元。元阳、红河、泸西等7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州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河口国门医学观察中心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随着重大工程项目落地见效,全州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面积、基础设施水平、卫生资源总量显著提升,医疗卫生三级服务网络日趋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三)加强医防融合。根据国家和省级对监测预警工作的要求,红河州在2022年12月底成立了由卫健委牵头、医疗机构、疾控、民政等部门组成的疫情监测预警专班,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新冠病毒本土变异监测工作信息上报的通知》《红河州社区人群新冠肺炎哨点监测方案》《红河州新冠病毒变异株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红河州境外输入新冠病毒变异监测工作方案》《红河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2月16日,州指挥部又及时转发《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本土变异监测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红河州新型冠状病毒本土变异监测工作信息上报的通知》,在依托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哨点医院进行新冠病毒监测的基础上,拓展哨点医院范围,覆盖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13县市人民医院,规范开展哨点医院主动监测工作,坚持按照“保健康、防重症”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多源监测、及时预警”工作原则,采取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哨点与人群监测、输入与本土疫情监测相结合策略,认真开展红河州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动态掌握全州人群新冠病毒感染水平及变化趋势,加强疫情防控风险评估数据分析利用,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和工作预警。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重点传染病预防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传染病防制工作队伍、完善相关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工作机制和防控预案,不断提高传染病综合防制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联防联控。实施“乙类乙管”以来,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州指挥部办公室常态化保证19人集中办公,州县两级指挥部始终保持组织构架不变,切实做到“机构不变、力量不减、工作不断”,持续强化监测预警、疫苗接种、医疗救治、物资储备等重点工作,确保联防联控指挥体系始终处于激活状态,一旦出现突发疫情,立即从常态化指挥体系向应急指挥体系转换。全州疾控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审核,及时发现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及时对有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单位进行预警,及时提出防控建议,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苗头事件,避免事件发展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感谢您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陈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