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858-17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60号提案的答复
红河州政协社法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红河州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302026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红河州州级成立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州级政府层面加强小区充电桩建设的政策统筹和督促,高位推进的办理情况
(一)全州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州能源局牢固树立“创新、协同、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全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充电保障。计划2023年共新建公共充电桩800枪。2023年截至7月31日,全州新建公共充电桩442枪,总功率为23405千瓦。其中直流桩共284枪,功率为22320千瓦;交流桩共158枪,功率为1085千瓦。红河州共建成公共充电桩3677枪,总功率137259千瓦。其中直流桩2300枪,功率127956千瓦;交流桩1377枪,功率9303千瓦。按照《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征求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意见的函》预测,红河州到2025年电动汽车保有量约为5.21万辆,需公共充电设施约0.48万枪,目前我州公共充电设施已基本满足需求。
(二)强化职能部门作用发挥。目前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暂未出台,待省级出台后州能源局将及时按照要求草拟我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报州政府成立,明确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职责,形成上下多方协同的建设机制,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由州级层面加强小区充电桩建设的政策统筹和督促,高位推进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
二、对部分老旧小区,相关部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民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具备安装条件的,居民小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充电桩建设与小区主体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或者预留出足够空间
的办理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与住建部门协调对接,按照《红河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36号)由住建部门牵头进行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老旧小区建桩难的问题,已建议住建部门协调消防、供电部门共同参与,在后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进行配套改造,场地受限问题由住建部门协商小区物管解决,配电容量不足问题由供电部门协商小区物管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由消防部门进行验收。
(二)解决突出问题。小区无法安装充电桩情况分为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其中多数老旧小区由于配电容量不足、场地受限、物业阻挠等情况难以新建充电桩,只有在后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进行配套改造;新建小区“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建成充电桩”无质量保障,另“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标准不明确。下一步将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做好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对借鉴发达城市成功经验的办理情况
目前正在引进“特来电”等资深企业来投资建设小区公用桩,通过“有序充电”等方式解决小区电力负荷不足问题,形成充电运营商“一条龙”服务模式。
四、对2020年以后新建居民小区,相关部门在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各县(市)的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配合,协商有需求、有条件的小区加快小区充电桩建设的办理情况。
针对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与住建部门协调对接,按照《红河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36号)要求由住建部门牵头进行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加快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住建部门严格执行新建小区“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建成充电桩”、“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两项要求。下一步将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新建小区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严格进行验收工作。
(二)通过与住建部门沟通协调,在验收时邀请了发改、能源、消防、供电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保证充电桩质量符合标准,并制定了相关惩处办法或者措施。
感谢你们对我州充电基础设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30日